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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3 06:54  





資產評估的目的及依據
資產評估的目的及依據資產評估的一般目的是取得資產在評估基準日的公允價值。具體目的則是根據當事人的委托進行特定目的的資產評估。只有在保證使用資料真實性、完備性的前提下,資產評估的目的才有可能達到。
資產評估的依據包括行為依據、法規依據、產權依據、取價依據(內部資料、外部資料);其中內部資料就會存在真實性,完整性等問題。這就需要審計作為前提條件。還有就是產權依據中的各種證的真實性,也可以通過審計證實。
也就是說,只有審計在先,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在評估停產的車輛時一定要了解市場行情,市場需求量大的車輛,無論停產與否價格都會很高,反之則不同。《企業會計準則》第21條規定:“財務報告應當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如果評估工作在先,財務會計報告所反映的“會計要素”勢必受到影響。影響主要來自兩個方面:評估機構按某一時點對企業的資產進行評估后,企業資產、股東權益必然發生增減變化;對企業經營者的經營成果,我們認為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應當只反映一定期間和某一時點企業經營者的經營結果及所體現的“會計要素”,如果把因物價變動而使資產發生變化的評估結果混雜在其中,必然使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的使用者不能清晰地了解到他所希望或應該知道的內容。
資產評估方法的實施需要以真實、正確地反映企業會計要素的會計資料為前提,而這個會計資料也只能是經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書所驗證的企業會計報告。


法院多舉措規范車損案件鑒定
法院多舉措規范車損案件鑒定
為進一步規范車損案件鑒定工作,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正,市法院近日出臺《車損鑒定相關規定》,采取“三方到場”“協商費用”“規定時間”的方式,對車損案件鑒定程序進行詳細規定,確保車損價格鑒定客觀公正。
“三方到場”,即驗損過程必須經原被告及鑒定機構三方到場,對損失項目經原被告雙方簽字確認并附照片證實。有的認證中心甚至與教警部門強強聯合形成利益產業鏈,教警部門在處理交通事故的第1時間委托認證中心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然后通知車主繳納鑒定費領取鑒定結論書,否則就不予出具《事故認定書》,不放行事故車輛。文件規定,鑒定機構要保證鑒定價格與實際修復相符,拆解驗損前鑒定機構必須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場配合驗損并留有證據。三方到場驗損確保了鑒定的公開公正,有效遏制了少數投保人利用物價評估的程序瑕疵獲取不當利益的情況。
“協商費用”, 即針對鑒定費用有時過高的問題,采取由輔助室通知雙方當事人在辦案部門的主持下與鑒定機構協商委托費用。對于不能在規定時間完成的,經二次延長仍不能完成的,將終止委托,收回委托材料,并通知當事人重新選擇鑒定機構。委托費用的確定結合案件實際情況,以參照行業標準為準,協商為輔的方式進行。對協商不成的,可以組織雙方當事人重新搖號確定下一鑒定機構。
“規定時間”, 即針對鑒定時間過長問題,文件規定鑒定機構應在委托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出具鑒定報告,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需延長期限,鑒定機構應提交書面申請,并按法院重新確定的時間完成委托工作。查看該款車的市場價格,如果沒有相同型號的汽車,則可參照最為相近的相同品牌的新車。對于不能在規定時間完成的,經二次延長仍不能完成的,將終止委托,收回委托材料,并通知當事人重新選擇鑒定機構。同時,對不能按時完成委托工作的鑒定機構,一年內不再向其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