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1-08-10 07:29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關于壓力容器生產單位資源條件。
1.壓力容器設計審批人員應使用全國統一題庫進行線上考試合格,設計人員的設計經歷及業績由鑒定評審機構根據設計單位提供的相關材料確認。
2.壓力容器制造單位應當同時滿足基本條件和相應的專項條件,工作允許外委時,制造單位仍然應當具備專項條件中要求的生產設備;產品制造過程確不需要的設備可以不做要求,制造單位申請時應進行說明,鑒定評審機構在鑒定評審報告中予以明確(例如,僅生產多層包扎容器的大型高壓容器生產單位,不需要150mm卷板機,卷制能力滿足產品需要即可)
第十三條 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應當進行型式試驗的特種設備產品、部件或者試制特種設備新產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須進行型式試驗和能效測試。
第十四條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以及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以下簡稱壓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單位和場(廠)內機動車輛的制造、改造單位,應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 事相應的活動。
前款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二)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三)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第十九條 電梯的制造、安裝、改造和維修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電梯制造單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維修活動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結束后,電梯制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進行校驗和調試,并對校驗和調試的 結果負責。
第二十條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維修以及場(廠)內機動車輛的改造、維修竣工后,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高耗能特種設備還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提交能效測試報告。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