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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23 11:36  






塔吊出租告訴您塔吊拆裝注意事項
1、拆立塔吊前要對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教育。
2、拆立塔吊時,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地面設置警戒區,并有明顯標志,現場派專人監護。
3、作業前必須對所使用的鋼絲繩、鏈條、卡環、吊鉤、板鉤、耳鉤等各種吊具和索具進行檢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對所安裝、拆卸部件,應選擇合適的吊點和吊掛部位。
5、安裝過程中發現不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裝。
6、起重同一個重物時,不得將鋼絲繩和鏈條等混合同時使用于綁扎或吊重物。
7、塔尖安裝完畢后,必須保證塔身平衡,嚴禁只上一側塔臂就下班或離開作業現場。
8、拆除和安裝塔吊附著前,應先檢查附著平臺與結構和塔身拉接是否牢固后再上平臺作業。
9、附著裝置在塔身和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須固定牢靠,不得有任何松動。
10、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各部件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
11、在安裝、、拆卸過程中的任何一個部件發生故障需及時報告,必須由專業人員修理,嚴禁自行動手修理。
12、頂升到規定自由行走高度時,必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后再繼續頂升。
13、頂升作業時,必須使塔機處于平衡狀態,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旋轉臂桿及其他作業。
14、塔吊在頂升拆卸時,禁止塔身標準節未安裝接牢以前離開現場,不得在牽引平臺上停放標準節或把標準節掛在起重鉤上就離開現場。
塔吊塔身升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業過程,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縱室內應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信號。
(2)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時,應有充分的照明。
(3)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在作業中的風力突然增大達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并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
(4)升降前應預先放松電纜,其長度宜大于頂升總高度,并應緊固好電纜卷筒。下降時應適時收緊電纜。
(5)升降時,必須調整好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的間隙,并應按規定使其重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并將回轉機構制動住,當回轉臺與塔身標準節之間的zui后一處連接螺栓(銷子)拆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萬向的螺栓重新插上,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來松動螺栓(銷子)。
(6)升降時,頂升撐腳(爬爪)就位后,應插上安全銷,方萬可繼續下一動作。
(7)升降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定扭力緊固,液壓操縱桿回到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升降機構電源。
嚴格執行十不吊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1)在臂架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的多根物件必須捆扎靠,單頭或捆扎不牢不準吊;
(4)多孔樓板、積灰斗、手推的翻斗車未用四點吊時不準吊;
(5)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件,吊磚必須使用磚籠,并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穩妥,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樓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埋入地里的板柱,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品不準吊;
(8)多機作業應保證吊重物距離不小于3m,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