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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6-29 11:17  







重組
收購人及上市公司董事會提出完整的重組方案,應關注是否已經通過相關決議,具體情形包括:(1)重組方案是否取得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的批準;(2)上市公司是否同時向證監會提交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材料,并且在收購協議中注明生效的前提條件包括“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經證監會核準”;(3)重組方案如涉及其他相關部門批準的,是否已經取得批準;(4)是否存在影響重組方案實施的重大不確定因素。律師專注從事企業上市業務,擅長新三板、四板、企業改制等多項法律服務,期待與您合作。
哪些事項可允許公司章程自行約定(二)?
以下情形公司章程亦可另外做出規定:
11.除法律有規定的外,董事會的議事方去的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
12.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3.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14.監事會中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的具體比例可由章程規定,但是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15.章程可規定監事的其他職權。
16.除了法律規定事項以外,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章程規定。
17.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成員的具體人數和其中職工代表的具體比例可在章程中規定,但是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18.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具體方式、程序和限制等可由章程進行規定。
19.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繼承問題可在章程中規定
20.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的程序、辦法可在章程中規定。
21.公司的解散事由可在章程中規定。
22.其他公司高管的具體職務可在章程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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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要幫助企業規避法律風險,減少法律糾紛,就需要在一件件具體的工作中實現相應的目標,當很多個小目標都達成之后,蕞后的目標也就能夠順利實現了。法律顧問和企業形成合作關系之后,就需要按照輕重緩急的順序來解決具體的問題。
法律顧問應該首先去梳理企業內部積累的法律案件。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就是為了免于法律糾紛的困擾,當然不排除很多企業此前并沒有遇到相關糾紛,只是在未雨綢繆,但是有很多企業或多或少地積壓著一些法律糾紛案件需要解決,法律顧問就應該首先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按照不同的性質對這些案件進行分類,對于難度比較大的案件法律顧問要親自代理參加,對于其他的案件,法律顧問可以指導公司,由公司進行。
通過梳理可以發現,一般的案件會包括以下這幾類:有的是因為建立合作關系有欠款,但是該企業沒有償還能力或者已經倒閉、被兼并等;有的是合作單位因為沒有書面合同,就是想要賴賬,但因為這一點,企業也無法起訴;還有的是具體業務的經辦人已經由于其他案件成為犯1罪分子,早已將相關的貨款揮霍或被法院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