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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21 10:24  





早在10年前,同濟大學潘曉東開展了《逆光條件下交通標志的可視距離研究》,該研究明確提出了早晨和傍晚,車輛迎著太陽光時的交通標志處于逆光環境中,因困難或無法視認交通標志極易讓駕駛員產生誤判甚至于眩暈。遺憾的是,顯著的一個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問題,研究僅僅開展到發現問題的這一步,再無下文。遺憾的是,顯著的一個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問題,研究僅僅開展到發現問題的這一步,再無下文。
雨、雪、霧、霾等惡劣天氣環境條件下,受限于車輛燈光的光效影響,傳統的反光型交通標志形同虛設。
城市商業發達的街區以及廣告林立的道路兩側,過度的霓虹燈、照明亮化比比皆是,嚴重削弱了交通標志在道路系統中的主視認作用。
基于信息的人眼識別,如果我們純粹用LED的光,會產生一些光污染,還會對道路使用者的視認、生理、心理上產生很多的障礙。
光,燈光、照射的光,人的眼睛是不能去視認它的,交通標志的視認就必需利用光達到信息顯示,而不是直接使用光。曾經和當下有一些廠家,只是讓標志發出光,傷害了管理者和使用者對主動發光技術的認知,要不得。
其實這個技術在日本的高速公路和快速路早已經有強制性規定,就是所有的快速路、高速公路出口的標志一定要夜間主動發光。當然,我去考察了,他們的發光技術已經遠遠落后于我們的研究成果。
面板顯示技術的結構,比點陣更加簡單,只是在反光膜里面增加了LED的光源板和光源盒來去解決。兩者形式的技術,均已經實現了較長的使用壽命和維護簡便。

交通標志接上電、發出光、連上網是一個大趨勢,深圳、上海等大中城市的可變交通標志應用已經非常廣泛,于是我們在主動發光的基礎上又做了基于物聯網的視覺融合、環境感知的技術研究。
交通標志在道路交通安全中的作用有目共睹,已經不僅僅是早期的只是信息確認告知作用,更多的是交通組織和預防交通事故。我們國家雖然現在已經提出了安全首位、預防為主的目標,但是沒有很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