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10-31 09:43  





索賠費用的計算原則和計算方法
索賠費用的計算原則和計算方法。在確定賠償金額時,應遵循下述兩個原則;所有賠償金額,都應該是施工單位為履行合同所必須支出的費用;按此金額賠償后,應使施工單位恢復到未發生事件前的財務狀況。即施工單位不致因索賠事件而遭受任何損失,但也不得因索賠事件而獲得額外收益。
根據上述原則可以看出,索賠金額是用于賠償施工單位因索賠事件而受到的實際損失(包括支出的額外成本的失掉的可得利潤),而不考慮利潤。所以索賠金額計算的基礎是成本,用索賠事件影響所發生的成本減去事件影響時所應有的成本,其差值即為賠償金額。

判定施工索賠成立的條件:
1、與合同相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單位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施工單位應承擔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3、施工單位按合同規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總之,項目施工中潛在的索賠機會是客觀存在的,而且是多方面的。如何提出索賠要求并保證終索賠的成功將會因事件的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但索賠管理人員有較強的索賠意識,善于研究合同文件、實際工程事件、索賠機會,善于學習和總結索賠的工作經驗,就能夠恰當維護自方利益,獲取索賠。

拖欠打官司應注意什么?
(一)如果是招標中標的工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計算,合同已約定具體價款一次性包死的話,視為工程造價已經約定,可以不再提出工程鑒定。
(二)發生爭議前,雙方已共同委托工程鑒定機構進行造價審價的,或一方委托的造價審價結果已經另一方書面確認的,可不再申請重新鑒定。
(三)雙方已經對達成協議,而發包方延遲付款的,可不申請鑒定。

工期延誤承包人可以索賠的費用
因發包人原因,如拖欠進度款、沒有按時提供原材料等導致工期延誤的,承包人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合同法規定,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通常具體而言,承包人都可以要求賠償以下費用:
1、人工費損失。如、窩工的工人工資;工人低生產效率的損失;膳食補貼、工器具費用、各種管理費等相關人工費用損失。
2、材料費損失。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價格上漲帶來的差價損失等。
3、機械費損失。由于工期拖延導致相關機械帶來的損失,轉移搬運帶來的損失等相關費用。
4、工地管理費。諸如由工期拖延產生的工地管理人員的工資等。
5、物價上漲的差生的差價費用。諸如工人工資上漲、機械租賃費用上漲、材料費用上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