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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30 15:28  





噪聲源監測點布點原則1應避開聲源附近大的反射面(回聲疊加影響
噪聲源監測點布點原則
① 應避開聲源附近大的反射面(回聲疊加影響)
② 聲源如在室內,測點可設在設備界外1米
③ 室內聲源:以一個車間或一個房間為一個監測單元,在與車間相鄰的廠界或環境敏感點一側布點測量,小車間及小房間可有1-2個監測點,大中型車間可有3-5個監測點。
④露天聲源:視設備臺數及體積大小,在與設備相鄰的廠界或環境敏感點一側布點測量,中小設備可1-3個監測點,大中型設備可3-5個監測點。
⑤以風機和泵類為主的大型化工露天項目:在項目邊界取幾個代表點掌握其聲級范圍

噪聲源監測點布點原則測點
測點位置:設備界外1m,高1.2m以上
測試時間:穩態聲源,1min
周期性聲源,1個代表性的周期
非穩態、非周期性聲源, 整個工作時段
測試頻次:根據監測目的
廠界噪聲的測量
廠界:由法律文書(如土地證、房產證、租賃合同等)中確定的業主所擁有使用權(或所有權)的場所或建筑物邊界。
各種產生噪聲的固定設備的廠界為其實際占地邊界。(理解:無上條約定邊界時的固定設備適用)

噪聲監測結果析噪聲污染的現狀及變化趨勢
噪聲監測是對干擾人們學習、工作和生活的聲音及其聲源進行的監測活動。其中包括:城市各功能區噪聲監測、道路交通噪聲監測、區域環境噪聲監測和噪聲源監測等。噪聲監測結果析噪聲污染的現狀及變化趨勢,也為噪聲污染的規劃管理和綜合整治提供基礎數據。一般以A計權聲級表示,所用的主要儀器是聲級計和頻譜分析器。噪聲監測的結果用于分析噪聲污染的現狀及變化趨勢,也為噪聲污染的規劃管理和綜合整治提供基礎數據。

噪聲污染治理過程中需要加強對機動車噪聲的管理工作
做好噪聲管理工作
因為噪聲污染具備客觀性特點,所以無法有效避免,應降低噪聲,確保控制在人們能夠承受范圍內,避免對人們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在噪聲污染治理過程中,應該學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采取減少噪聲車輛、合理規劃城市、優化道路設計、完善制度法規等。在城市噪聲污染中,交通噪聲占據的比例,特別是機動車。對此需要加強對機動車噪聲的管理工作,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在實踐中不斷作出修改與調整,保證其適用性與先進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