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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2 10:27  






所謂擴大基礎加固,就是將橋墩及上部結構傳來的荷載,尤其直接傳遞給較淺的支撐地基的一種基礎形式,根據基礎加固處理的具體要求,需要對承載力進行評估和分析, 以預埋深度作為基礎, 提前對墩臺和混凝土剛性進行測定。加固方案與加固效果評價方式主要應該包括橋梁所處的地形條件和地質條件、水文情況和自然狀況等。 該設計形式適用于承載力不足或者埋深太淺的區域,在實體基礎應用過程中, 必須擴大底面面積, 根據地基強度進行確定。

基礎加固各種方法簡述:
1、加大基礎底面積法
a、適用于既有建筑地基承載力或基礎地面積尺寸不滿足設計要求時的基礎加固。
b、設計時根據修要可不對稱加寬,需注意新舊基礎的接合面強度,可采用鑿毛、處理界面、涂刷界面劑或增加機械連接強度等方式
c、對原剛性基礎,加寬時需考慮剛性角是否還滿足要求,否則應考慮既加寬又加高。

石灰樁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石灰樁是由生石灰和粉煤灰(火山灰或其他摻合料)組成。采用的生石灰其氧化鈣含量不得低于70%,含粉量不得超過10%,含水量不得大于5%,塊徑不得大于50mm。粉煤灰應采用Ⅰ、Ⅱ級灰。
2 根據不同的地質條件,石灰樁可選用不同配比。常用配比(體積比)為生石灰與粉煤灰之比為1:1、1:5或1:2。為提高樁身強度亦可摻入一定量的水泥、砂或石屑。
3 石灰樁樁徑主要取決于成孔機具。樁距宜為2.5-3.5倍樁徑,可按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地基處理的范圍應比基礎的寬度加寬1-2排樁,且不小于加固深度的一半。樁長由加固目的和地基土質等條件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