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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10 05:25  





ISO14000認證審核常見問題解決
ISO14000認證審核常見問題解決:
組織機構、職責、權限、資源:
1、對各崗位職責、權限中缺少環境管理方面的要求;
2、對關鍵崗位(如:化驗員、機修、清潔工、倉管員、作業員等)未規定其任職能力要求;
3、環保設施的投入不足,如生產污水每天產生120噸,但污水處理站每天的處理能力僅80噸。
能力、培訓和意識(人力資源管理):
1、關鍵崗位人員的配備不足,或能力未能滿足要求,如污水處理站的作業員只會用Ph值試紙進行酸堿度的測試,對其他指標的化驗不具備能力;
2、全員環境意識培訓不足,或有培訓但缺乏培訓后的考核、培訓效果評價;
3、崗位人員對自己所在的崗位存在的重要環境因素不清楚,對重要環境因素的控制方法不熟悉。
監測和測量:
1、對監測和測量的策劃不足,未確定應進行監測和測量的項目、采取的方法、監測的頻率;
2、未對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執行狀況進行監測和測量;
3、未能提供對日常運行管理過程的監控記錄;
4、未定期進行噪聲、廢氣/粉塵、廢水的監測,應進行至少一年一次的監測,一般委托當地環境監測站或其他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進行;
5、自有監測設備未定期進行校準或檢定,如噪聲測試儀、污水化驗設備等;
6、污水處理站未能提供對污水監測、化驗的記錄,或有監測但頻率不符合文件規定的要求。

合規性評價:
1、未形成“合規性評價控制程序”;
2、未能提供合規性評價的證據,至少一年一次;
3、有對環境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合規性評價,但對其他要求方面未進行合規性評價;
4、合規性評價未能覆蓋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不符合、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1、發生環境不符合情況時,未及時進行處理(糾正);
2、未識別采取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時機;
3、對不符合未進行原因分析,糾正措施執行不到位,未能達到再發防止的目的;
4、對潛在不符合未進行原因分析,預防措施不適宜,未能達到防止發生的目的;
5、未對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

如果組織決定建立體系,具體應完成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如果組織決定建立體系,具體應完成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要做好人、財、物方面的準備
由管理者書面任命環境管理者代表。管理者應授權建立相應的機構,并給予人力和財物方面的支持,以保證體系建立和運行的需要。
二、要做好初始環境評審
這項工作是對組織過去和現在的環境管理情況進行評價,總結經驗,找出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并分析其風險,以確定控制方法和將來的改進方向。
一般來說,要做初始環境評審,先應組建由從事環保、生產、技術、設備等各方面的人員組成工作組。工作組要完成法律法規的識別和評價,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現有環境管理制度和ISO14001標準差距的評價,并形成初始環境評審報告。
三、完成環境管理體系策劃工作
所謂的環境管理體系策劃,就是根據初始環境評審的結果和組織的經濟技術實力,制定環境方針;確定環境管理體系構架;確定組織機構與職責;制定目標、指標、環境管理方案;確定哪些環境活動需要制定運行控制程序。
四、編制體系文件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是一個文件化的環境管理體系,需編制環境管理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等。
五、運行環境管理體系
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編制完成,正式頒布,就標志著環境管理體系已經建立并投入運行。
在體系運行期間,為審查組織的環境管理活動是否已按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的規定進行,環境管理體系是否得到了正確的實施和保持,為確定體系的持續適用性、充分性、有效性,組織應組織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