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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7-08 03:06  





農業規劃的意義
1、有利于深化農業結構調整。通過科學規劃有針對性地解決農業生產中一些布局不合理、優勢農產品生產比較分散, 區域化布局、專屬化分工格局還未完全形成, 農業資源優勢和區域比較優勢尚未充分發揮等問題, 有利于深化農業結構調整, 促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向縱深方向發展, 提高農業整體水平和效益。
2、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通過科學規劃, 資源得到合理利用, 效益明顯提高, 有利于增加農民的收入。農民收入增長緩慢, 表現較為突出的是單純從事農業產品生產的農民。要增加農民收入, 特別是增加單純從事農產品農民的收入, 必須提高農產品的商品率和質量水平。
3、有利于保護資源, 走農業可持續發展道路。
農業規劃誤區
有些農業規劃時脫離實際。有的貪大求快,以為面積越大越好,還要包羅萬象,盲目地從工業或者商業投資的視角看農業園區建設,幾年就想收回投入;有的盲目追求高科技,項目設置不能量身定做,只是把別的地方看著好的項目生搬過來。以上這些情況,往往導致農業發展實際情況與規劃初衷相距甚遠,表現出來的明顯特征就是規劃后的園區或者農業產地不能可持續的發展。所以,衷心提醒:農業規劃應遵循正確貫徹國家和地區發展農業的方針政策;正確評價當地農業的現有基礎和發展潛力;量力而行,積極可靠、留有余地;以效益為前提,進行多方案比較,選擇較優方案。
農業規劃發展
我國生態農業建設已發展到以縣(市)為單位進行總體規劃和建設的階段,有不少以地(市)為單位進行總體規劃與建設的典型。目前,生態農業的基地規劃建設正從兩個層次上加以深化。一個是微觀層次,是各種農業生態工程的配套、完善深化建設;另一個層次,就是以生態縣為單位,少數地方向生態農業地市發展。二者的結合,將是我國當前農村經濟發展的總趨勢,將推動我國農業產業化、農業現代化及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農業規劃設計與開發的注意事項
結合農業和新農村建設,實施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為指導,充分發揮地域優勢。
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要求項目不能辦成城市事業型的園林公園,農業產品生產應占較大比重,應不斷引進名特優新稀品種和先進的技術、管理。一方面提高農業產業結構的層次,另一方面滿足城市及農村居民對名特優新稀品種的觀賞、采摘、品嘗和學習要求,進而能夠產生較強的模范、輻射、帶動等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