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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17 05:20  







延遲復工期間,大家聽到較多的應該就是居家辦公了,那么在延遲復工期間,員工不服從企業居家辦排,企業是否可以處罰呢?能不能扣減工資呢?關于這方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此次延遲復工為政府因防疫需求而作出的決定,具有強制性,企業應當遵守,居家辦公的安排屬于工作內容或工作方式或工作地點等臨時變更,原則上應雙方協商一致。
員工不服從企業居家辦排應區分不同情況:因疫情防控需要,且屬于本職工作,員工不服從工作安排的,企業可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除此以外的,基于決定為強制性,若員工拒絕居家辦公,企業因此而進行處罰或扣減工資是沒有依據,且不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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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收入一般都會包括績效獎、獎金、全勤獎等,那么在延遲復工期間,企業是否需要支付這些費用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在、停產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因此,停產期限,企業應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以上是企業與員工都非常關心的問題,由于現在各個企業都在陸續復工,【鄭州安博】針對大家都非常關心的問題進行了整理,制定了一系列手冊,都是關于鄭州金水區勞動爭議法律服務等方面的,想要詳細了解的話,歡迎致電咨詢哦。
員工休年假天數一般是根據員工的入職時間來算的,那么下面我們就來看一下員工入職、離職年休假天數是怎么計算的吧: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符合上述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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