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1-06-04 11:23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加強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區域削減措施監督管理的通知》(環辦環評〔2020〕36號,以下簡稱《通知》)。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有關負責人就《通知》出臺的背景、編制思路、管理要求等。
為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貫徹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環境管理要求,確保新建項目實施后區域環境質量不降低、不惡化,需要嚴把重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準入關口,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具體來說,就是環評工作過程中,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重點行業的重大項目,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要求,針對其新增排放量的污染物提出相應的區域削減措施,確保項目投產前騰出環境容量,實現區域“增產不增污”。
如何通過強化監管確保區域削減措施落實到位是目前亟需解決的難題。近年來實踐發現,區域削減措施實施過程中存在責任主體不清、監管要求不明確、削減和減排量重復利用等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我們組織起草了這個《通知》,明確了工作機制,落實各方責任,為建設項目區域削減措施落實提供制度保障。
2021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指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新的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愿景的提出,有利于推動經濟結構綠色轉型,有利于推動污染源頭治理,有利于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有利于減緩氣候變化帶來的不利影響,有利于減少對化石能源進口的過度依賴。要落實“減污降碳”總要求,對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進一步強化降碳的剛性舉措,從嚴從緊從實控制高能耗、高排放項目上馬。要堅持“三個治污”方針,堅持問題導向,補齊短板弱項,確?!熬珳士茖W依法”在新階段有新舉措。要堅持系統觀念,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追根溯源、系統施策、靶向,更加注重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增強各項措施的關聯性和耦合性,推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2021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持續改進作風,構建與打贏污染防治相適應的鐵伍。堅決落實中央巡視整改。加大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貫徹執行和督促檢查力度。制定實施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舉措。深入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月活動,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努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