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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9 08:18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有哪些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條 為規范律師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委托人和律師的合法權益,促進律師服務業健康發展,依據《價格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和獲準執業的律師,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行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方便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負刑責任年齡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負刑責任年齡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1、已滿16周歲的人犯,應當負刑責任,即為完全負刑責任年齡。
2、己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故意傷害致人的,應當負刑責任,即為相對負刑責任年齡。14周歲-16周歲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責任。
3、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責任年齡。
4、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實施犯時的年齡,一律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過了周歲生日,從第二天起,為已滿周歲。
6、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7、審理未成年人案件,對犯時的年齡沒有查清,而又關系到應否追究刑責任和判處何種刑罰的公訴案件,應當退回檢察補充。
8、犯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及死緩。
9、已滿75歲故意犯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過失犯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0、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的除外。
天津離婚律師廣告作宣傳
根據人民,關于管轄的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公通字[2010]23號)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宣傳,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一)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給單個消費天津律師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或者給多個消費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累計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三)假借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名義,利用廣告作宣傳,致使多人上當受騙,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利用廣告作宣傳,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利用天津離婚律師廣告作宣傳的。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1條規定:經營者他人注冊商標,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或姓名,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表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罰,律師咨詢事實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處罰,就是根據經常他人注冊的商標行為(包括,變造他人注冊的商標),如查行為不構成即按《商標法》進行行政處罰。
合同糾紛律師變更子女撫養權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均有撫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離婚后,子女方撫養,如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合同糾紛律師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請求人民裁決變更,因此,離婚后的父母雙方經協。
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根據人民上述意見第3條和第4條的規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于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性疾病或其他嚴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債務糾紛律師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于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根據上述意見第5條的規定,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另外,其第6條還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