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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6 08:29  





基坑開挖到達設計深度以后,土體變形與應力、支護結構的變形與內力并非保持不變,而將繼續發展,基坑并不一定是安全狀態,因此,監測工作應貫穿于基坑開挖和地下工程施工全過程。
總的來講,基坑工程監測是從基坑開挖前的準備工作開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為止。地下工程完成一般是指地下室結構完成、基坑回填完畢。
一般情況下,地下工程完成就可以結束監測工作。對于一些臨近基坑的重要建筑及管線的監測,由于基坑的回填或地下水停止抽水,建筑及管線會進一步調整,建筑及管線變形會繼續發展,監測工作還需要延續至變形趨于穩定后才能結束。
公司有檢測儀器設備300余(臺)套,按時校準/鑒定滿足檢測需要。公司檢驗檢測業務覆蓋房屋建筑工程,鐵路、交通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工礦工程,地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電力工程,港口及航運工程,隧道及橋梁工程等多個行業領域。主要檢測業務有主體結構工程檢測、地基基礎檢測、電氣(含防雷接地)檢測、鋼結構檢測、建筑幕墻檢測、建筑物沉降和變形觀測、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檢測、建筑智能化檢測、建筑節能檢測。歡迎來電咨詢!

巡視檢查規定
基坑工程施工過程中每天應有專人進行巡視檢查,具體規定如下:
1)支護結構:
①冠梁、腰梁、支撐裂縫及開展情況;
②圍護墻、支撐、立柱變形情況;
③截水帷幕開裂、滲漏情況;
④墻后土體裂縫、沉陷或滑移情況;
⑤基坑涌土、流砂、管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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