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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7-08 11:05  





勞務外包單位與企業是一種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也是一種合作關系,雙方應在企業文化方面進行很好的融合,從大局出發,通過溝通協調來解決合作中出現的問題,形成互相信任、互相支持、榮辱與共的合作理念,讓業務流程更優化,生產力更高,成本更節省,風險更小,使雙方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前進的合力,蕞終實現雙贏。
企業還要注意勞務外包單位的信譽度與綜合實力,從而保障企業自身的信譽和口碑。同時,選擇單一還是幾家勞務外包單位也需要考慮,兩者各有利弊:單一的比較便于管理,但易形成壟斷,對于服務質量也沒有可比性;多家的可以分散風險,并互相制約、對比,不過要選擇一家還是多家外包單位要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區別
1、是否建立法律關系不同。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直接建立法律關系,如《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至六十五條規定的權利義務關系,企業直接享用勞動者所提供的勞動成果。而勞務外包中,發包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不建立任何法律關系,企業通過外包單位間接享用勞動者所提供的勞動成果。
2、規章制度是否適用不同。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直接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除應當遵守勞務派遣單位的規章制度外,還須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而勞務外包中,勞動者只需要遵守本單位即外包單位的規章制度,無須遵守發包單位的規章制度。
3、管理模式不同。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是對勞動者提供服務的全部過程進行管理,可以通過培訓、考核、獎懲等手段提高勞動者的服務質量;而勞務外包中,發包單位通常只能對結果進行驗收、管理,并通過提高或降低向外包單位支付的價款進行質量管理。

勞務派遣的主體關系
在這種勞動關系中,存在著三個主體:勞動者、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例如,張三與A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書,被派遣到了B公司工作。
在主體方面,A公司是用人單位,B公司則為用工單位,與勞動者張三建立勞動關系的為A公司。張三應服從A公司的管理,也應服從B公司的管理。
在工資方面,一般來說勞動者張三的工資由B公司支付給A公司,再由勞務派遣公司A公司支付,這也是有些勞務派遣單位不能及時發工資的理由為:用工單位還沒支付給我,所以我不能支付給你。
當然了,勞務派遣單位的這種說法是不合法的。同時,在工資發放方面,也有例外的情況,即由B公司直接支付給張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