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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21 02:42  







“消防工程師”專業崗位能力認證培訓項目是由人社部勞動科學研究所與部消防局、共同設立的培訓項目,旨在向社會公眾與特定人群加強和普及消防科技知識,進行防火知識教育,以提高公眾的消防安全素質,減少消防事故的發生,減少生命財產損失。使參訓人員了解消防工作的意義及掌握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減少單位和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為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一、課程項目:
消防理論知識培訓、消防技能培訓、消防走火實戰學習培訓。
二、培訓目的:
為了更好地做好公司安全工作,讓全體義務消防員掌握一定的消防常識及滅火、
疏散和逃生等技能,提高全員安防意識確保公司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
四、培訓地點:
五、培訓方式:授課講解、案例分析、動作、個人操作。
六、授課人:
七、受訓人員:全體義務消防員。
八、培訓內容:
1、公司周圍及內部環境的了解。
2、消防理論知識培訓。
3、消防技能培訓。
4、滅火、走火演練培訓。
5、火險處理程序。

四、水不能撲救哪些物質火災?
1、堿金屬不能用水撲救。因為水與堿金屬(如、鈉)作用后能使水分解而生成氫氣和放出大量熱,容易引起。
2、碳化堿余屬、氫化堿會屬不能用水撲救、如碳化鉀、碳化鈉、和以及、氯化鎂遇水能發生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熱,可能引起著火和。
3、輕于水的和不溶于水的液體,原則上不町用水撲救。
4、熔化的鐵水、鋼水不能用水撲救。因鐵水、鋼水溫度約在1600℃,水蒸氣在1000℃以上時能分解出氫和氧,有引起危險。
5、三酸(硫酸、、鹽酸)不能用強大水流撲救,必要時,可用噴霧水流撲救。
6、高壓電氣裝置火災,在沒有良好接地設備或沒有切斷電流的情況下,一般不能用水撲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