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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7-25 17:25  
消防培訓要夯實基層火災防控基礎。要強化消防工作組織建設,依托社會綜治管理網絡,發動、綜治辦、安辦、市監所、中隊、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層力量,針對分布在城鄉結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業、家庭作坊等小場所、小單位,進行分塊立體網格化排查,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加強與企業專職消防隊、單位微型消防站的聯勤聯動。

落實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主體責任
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主體責任。定期組織開展對全市民政服務機構的重點督查和日常監管,及時分析研判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不斷提升各類民政服務機構抓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推動民政服務機構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確保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流程、每一處環節。加快安全標準化建設。遵循“安全、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穩步推進“全員、、全過程”的養老機構、殯葬機構等民政行業領域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不斷提升機構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平。逐步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規范化作業標準,實現“真運行、真管理”。三是積極開展排險除患專項工作,嚴格落實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緊盯養老機構、公墓、救助管理站等民政服務場所,開展可燃裝修裝飾材料、消防設施損壞故障等突出問題消防安全專項治理。

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災總量和亡人數量總體下降,較大火災事故有效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并保持總體穩定,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顯著增強。加強綜合和聯合管理。縣消防救援機構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行為過程中,需要查詢機動車所有人和聯系方排查登記的高層建筑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2022年,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式的,協調交管部門予以積極配合。

?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
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我國消防法的制定時間較早,隨著時代和社會的不斷發展,為了滿足對社會進行秩序維護的需求,國家及地方政府不斷推出消防技術規范標準,以保證消防工作的開展。但是,在某些特定環境下,相關工作人員在依照消防技術規范標準進行工作開展時,會出現消防技術規范標準與消防法相沖突的現象,影響相關工作人員對于的判斷,不利于相關工作人員消防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