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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1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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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諾銷售
(offering for sell)亦稱提供銷售或為銷售而提供,簡言之,就是明確表示愿意出售某種產品的行為。
賦予專利權的許諾銷售權;其目的在于在商業交易的早期階段及時制止侵權行為,將侵權行為扼殺在“侵權可能”或“即發侵權”的階段,防止將來專利侵權產品的傳播,從而減少專利權人的損失。同時,許諾銷售權還是對其他專利獨占實施權的補充。如可以截住專利侵權人向合理使用人出售侵權產品的渠道,避免了專利權人因使用人的豁免而得不到應有的救濟,從而從另一角度保護了專利權人的使用權。簡而言之,增加許諾銷售權,就是加強對專利權人的保護。
但是,許諾銷售對于大多數人來講是一個陌生的事物,如何準確認定侵犯許諾銷售的行為,為許諾銷售權提供完備的法律保護,在此時顯得尤為重要。本文擬就此作一探討。
中國人申請國外專利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1)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國務i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
2)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申請人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的,應當遵守前款規定。
3)國務i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本法和國務i院有關規定處理專利國際申請。
4)對違反本條第1款規定向國外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申請專利的,不授予專利權。
涉外代理機構在接受了發明人的涉外專利申請委托后,申請人有兩種可供選擇的方案:以單件形式向外國申請專利和以PCT(專利合作條約)的形式提出國際申請。 單件形式向外國申請專利,是指涉外代理機構將發明人的發明創造分別向發明人期望獲得保護的每個國家和地區提出一份單獨的專利申請,涉外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人必須按照每一個申請國家和地區的專利法要求修改或者重新撰寫原專利申請文件,使之符合該國法律規定的語言、文件格式以及申請程序等方面的要求,然后由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專利局分別進行處理。
PCT形式的國際申請是指按照PCT(專利合作條約)的規定,申請人只要使用一種語言向國際申請受理局提交一份國際申請,就可以獲得在多個PCT成員國的專利保護,這樣就大大地簡化了向國外申請專利的手續。 此外,根據PCT的規定,國際申請從國際階段進入國家階段的期限為自優先權日起20個月或30個月,要比現有的巴黎合約優先權多8個月或18個月,在此期間,申請人還可以獲得國際檢索報告,有充分的時間和依據決定其國際申請是否繼續向國外申請以及向哪些國家和地區申請。因此,PCT的締約國很愿意通過PCT申請國際專利。
截至今日,PCT已發展到60多個締約國(其締約國必須是巴黎公約成員國)。中國已于1994年1月1日正式加入PCT.中國專利局作為PCT的受理局、指i定局和選定局,承擔條約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義務,并行使其權力;根據國際專利合作聯盟大會的決定,中國專利局同時作為PCT的國際檢索單位和國際初步審查單位,承擔條約及其實施細則以及中國專利局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為進行國際檢索和國際初步審查目的而簽訂的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并行使其權力。
中國的單位或者個人只要以中文向中國專利局提交一份國際申請,并繳納一份費用,該國際申請就能在申請中指i定或選定的各個國家(必須是PCT締約國)具有正常國家申請所具有的效力。
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營業場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外國其他組織以及在國外的中國單位和個人,以已經在外國用英文提出的在先申請為優先權基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國際申請時,為方便起見,可以使用英文提交國際申請,其效果與使用中文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