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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0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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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沒有設置會計機構和配備會計人員的單位,應當根據《代理記帳管理暫行辦法》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或者持有代理記帳許可證書的其他代理記帳機構進行代理記帳。
第十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持有的會計人員。未取得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主管人員,出納,財產物資核算,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資金核算,往來結算,總帳報表,稽核,檔案管理等。開展會計電算化和管理會計的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設置相應工作崗位,也可以與其他工作崗位相結合。

對認為是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當向單位提出書面意見請求處理。單位應當在接到書面意見起十日內作出書面決定,井對決定承擔責任。
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制止和糾正,又不向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的,也應當承擔責任。
對嚴重違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渙利益的財務收支,應當向主管單位或者財政、審計、稅務機關報告。第八十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向單位報告,請求處理。
《經濟法》
經濟法內容少,也比較基礎,雖然需要大量記憶,但一般考生都認為比較簡單,備考花的時間也較少。
學習建議:
1、熟讀教材,記憶基本概念,理解基本理論和方法,熟練掌握公式及計算。
2、把教材的例題搞懂之后做題鞏固,出現錯誤時再回過頭來有針對性地看書,目的是通過做題將所考的知識點掌握扎實。
3、對于《經濟法》中的法條,的是要理解法條表達的含義,并且記住法條的使用條件。然后通過做題,不斷加深對法條的理解,這樣才能保證在考試時不會出現用錯法條的情況。
與財務經理崗位失之交臂
大兵工作能力很強,在現在的單位已經擔任會計主管工作,年后,他的朋友聯系他說自己所在的公司因職位空缺,要招聘一位財務經理,他有內的名額,推薦成功的機會很大,所以想到了大兵。
大兵看了開頭就懵了,條就是要求具備中級會計以上書,但是他因為工作忙報名之后一直沒能參加考試。自己能力其實沒得說,這么難得的機會就因為一個證書失之交臂,真是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