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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10-3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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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在標準時間內使用安全鎖。
2.安全鎖應靈活可靠。我們應及時清除繩子上的膠水,砂漿和雜物,并避免這些東西被鎖住以降低安全性。
3.如果出現(xiàn)故障,則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檢查后,我們可以再次使用它。切勿嘗試自行拆卸和修理它們。
4.禁止人為打開手柄。
5.當安全繩拉緊時,我們無法打開手柄。
6.禁止在正常使用中使用安全鎖制動。
7.每天使用后,應將電動吊籃放到地面上并放松工作鋼絲繩,并使安全鎖臂處于放松狀態(tài)。
8.使用前,應測試繩鎖。經過良好測試后,即可使用。
9.達到預定時間的安全鎖應送到制造廠進行修理和重新校準。

電動吊籃上的這種安全鎖使用非常方便,安全靠譜,并在房頂挑梁上掛載重鋼絲繩和鋼絲繩,控制順序與施工方式電動吊籃用倒鏈先到地面上拼裝成吊籃架體,隨后將重鋼絲繩越過手扳葫蘆的導繩孔向鉤方位穿過,卡緊,不停擰動前行手柄,就可以使吊籃上升,不停扳倒退手柄就可以落下,但注意不可以同時擰動上下手柄。
我們要及時的把電動吊籃提升機上的垃圾清除掉,也要避免提升機在進出繩邊有臟物進入并對零件導致傷害,還要多多進行檢查,看一下有沒有異響。在電動吊籃完成工作后,也要對它進行遮蓋,避免它受到雨雪的侵蝕,在使用和運送的過程中要盡量的來避免它出現(xiàn)碰撞。同時對于安全鎖上的垃圾也需要及時清理,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yǎng),確保它能夠正常工作。電動吊籃具有的安全保護機制,安全鎖能夠在出現(xiàn)意外的一瞬間工作,強行將電動吊籃所在安全繩上,大大提高了高空作業(yè)建筑工人的安全性。


建筑吊籃在施工中容易發(fā)生的傷害事故有哪些?
根據《企業(yè)職亡分類標準》的分類方法,結合吊籃在現(xiàn)場使用的特點,在施工中容易發(fā)生的傷害事故主要有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火災。1高處墜落
1.1不安全因素
1.1.1安全帶:作業(yè)人員在吊籃上作業(yè)不佩戴安全帶、不按規(guī)定正確佩戴安全帶以及安全帶沒有按照要求掛在安全繩上。
1.1.2安全繩:吊籃沒有按照要求設置安全繩、安全繩的強度不滿足要求、安全繩在外墻等直角部位沒有“護角”。
1.1.3鋼絲繩:吊籃在選用鋼絲繩時繩徑偏小,在使用中磨損嚴重沒有及時報廢、電焊火花損傷等。
1.1.4安全鎖:安全鎖在使用前沒有進行檢測,或者安全鎖不靈敏、失效、鎖繩角度不滿足要求。
1.1.5繩卡:固定鋼絲繩用的繩卡數量不夠、規(guī)格不符、方向錯誤、間距不符合要求。
1.1.6限位及行程限位擋板:吊籃沒有安裝超高限位、限位失靈,以及吊籃懸挑梁前方沒有安裝行程限位擋板。
1.1.7配重:吊籃的配重不滿足重量要求,配重塊被挪動等。
1.1.8螺栓:吊籃懸挑梁、底座、吊籃平臺在拼裝時螺栓的強度不夠、數量不足、固定不牢固。
1.1.9懸掛機構:吊籃的前后支臂(尤其是前支臂)無可靠支撐點,前梁的伸出長度超出規(guī)范要求。
1.1.10人員:作業(yè)人員違反操作規(guī)程,在吊籃內嬉笑打鬧,以及從樓層、空中攀沿窗戶進出
。
1.1.11天氣:六級以上大風(風速超過10.8m/m時)、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使用吊籃從事室外作業(yè)。
1.1.12運動物危害:反鏟等挖掘機械在吊籃的線墜、鋼絲繩旁邊施工時(尤其時進入室外管溝的施工階段),挖掘機械操作人員操作失誤,機械勾拉住鋼絲繩,極易造成吊籃傾翻。


吊籃施工的時候懸掛機構出現(xiàn)故障怎么辦?
懸吊平臺升降時停不住原因是電動吊籃控制按鈕損壞或交流接觸器點末脫開所以只要按下“急停”按鈕使的懸吊平臺停住,斷電后更換接觸器或控制按鈕;懸吊平臺不能啟動是因為行程開關接線松脫操縱按鈕損壞接插件松動或損壞點動間隙時間過短緊停開關;懸吊平臺停止后有滑降是因為電機電磁制動器間隙過大所以只要調整間隙或更換摩擦片就可以;懸吊平臺不能升降是因為:電動吊籃供電不正常或者是控制線路失靈所以首先要查明有無漏電,檢查三相供電是否正常。吊籃懸掛機構的正確安裝:
1、裝置地上應挑選水平面,遇有斜面時,應在角輪下面牢靠墊平,如裝置面是防水保溫層面時,應在前、后座下加墊2.5~3厘米厚木板,避免壓壞防水保溫層面。
2、可調式懸掛支架的調理支座高度應使前梁下旁邊面略高于女兒墻(或其它障礙物)高度,能夠情況下,應在懸掛組織定位后,在前梁伸出端下旁邊面與女兒墻間加墊木塊固定。
3、前梁伸出端懸伸長度額外調整規(guī)模為0.3~1.5米。超出額外懸伸長度時,有必要采納牢靠的加強辦法和額外作業(yè)載荷,并經擔任部分承認后方可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