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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27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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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較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包括;
(一)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
(二)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
(四)尾礦庫企業,包括濕式堆存工業廢渣庫、電廠灰渣庫企業;
(五)其他應當納入適用范圍的企業。
公司企業辦理環評也不是特別復雜,走環評辦理的正常流程,提供相應的資料就行,首先我們要確定自己辦理的是那種環評,首先需要到環保去填寫一個申請表,然后可以委托環保代辦公司去辦理,是全包,而我只需要配合他們的工作就行。
做環評公司方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公司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正復印件、備案文件、土地證、房產證(土地租賃的話租賃協議、房產證、土地證)之類的復印件,如果是生產型企業還需企業相關人員簡單寫個清單,就是生產工藝、原輔料用量、設備清單、產生的污染物及預期處置情況之類的。
為什么要辦理環評?”這是由《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就是明確告知人們,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fa的,違fa將要受到怎樣的制裁等。從法律層面看,開發商不做環評,就無法申請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沒有環保審批文件,也就不能辦理施工建設審批。
如果需要辦理的項目不辦理,不辦理環評手續會出現怎樣的后果?這種就是屬于未批先建,敏感地段的可能被拆除的風險,輕的就是停產、罰款處分,并且后期需要補辦環評等環保相關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