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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0-1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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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處理方式
勞動糾紛作為企業高發爭議,采取妥善的方式處理勞動糾紛對于企業來講,無疑是省時省力的。通常來講,勞動糾紛處理方式由一下幾種:
1、和員工協商解決。此種勞動糾紛處理方式是為簡單省事的,員工所要求的無非就是欠發工資、未繳納社會保險、離職沒發經濟補償等問題,只要和員工友好協商,對數情況下可以自行解決,從而免去很多麻煩。
2、第三方調解。若和員工無法協商解決,可以請求相關部門或機構居中協調的勞動糾紛處理方式,此種勞動糾紛處理方式是在尊重雙方意愿的基礎上,達到雙方利益平衡點,和平解決問題。
3、法律程序,若前兩種勞動糾紛處理方式均為無法解決問題,可采取法律途徑。勞動糾紛不能直接起訴,有前置程序。經前置程序無法解決,可起訴。勞動糾紛處理方式靈活多變,當事者可自由選擇。多數情況下的勞動糾紛是可以預防的,這就取決于公司人事部門工作做得是否到位。

蕪湖可可法律咨詢公司小編給大家介紹下股權的權能
從現代企業制度角度看,股權的權能主要分為以下四種:
1、分紅權:按照股份額度享有相應股權比例的公司稅后利潤的分紅的權益;
2、 公司凈資產增值權:按照股份額度享有相應股權比例的公司凈資產增值部分的權益;
3、 表決權:按照股份額度享有相應股權比例在公司組織機構中行使的相關表決的權益;
4、 所有權(含轉讓、繼承、資產處置等):按照股份額度享有相應股權比例的公司股份所有者的權益。

其實,申請再審和申訴不一樣,申訴是一個民主權利,屬于廣義的訴權,具有'六'的特點,即沒有次數限制、沒有級別限制、沒有案件限制、沒有申訴主體限制和沒有針對機關的限制。也正因為申訴沒有具體條件的限制,才導致當事人及其他人申訴非常困難。而申請再審作為一項性權利,則必須具備相應的法定條件。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l級意志,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對統治階l級有利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為目的的行為規范體系。
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強有力的武l器,也是捍衛人民群眾權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專政機關——法l院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l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法學家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于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并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國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于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l討和偷一塊面包。”
在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l心機構為政l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l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并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l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