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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6-02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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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筑物消防員的改變
在原《建(構)筑物消防員國家職業標 準》基礎上,主要做了以下修改和調整:
——調整了職業名稱。由“建(構)筑物消防員”調整為“消 防設施操作員”。
——修改了職業功能。原“建(構)筑物消防員”含有消防安 全檢查、消防控制室監控、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消防設施維 護與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培訓5個職業功能;新“消防設施操作 員”含有設施監控、設施操作、設施保養、設施維修、設施檢測、 技術管理和培訓6個職業功能。
——取消了培訓要求。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 (2018年版)》要求,取消了培訓期限、培訓師資、培訓場地等培訓 要求。
——增加了關鍵技能。本《標準》中標注“ ★”的為涉及安全 生產或操作的關鍵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違反操作規程或未達 到該技能要求的,則技能考核成績為不合格。
——設立了職業方向。本《標準》根據實際工作崗位需要,設 立了 “消防設施監控操作”和“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兩個職業 方向。

消防設施監控操作要求
消防設施監控操作要求:
3.1.1能清潔維護區域火 災報警控制器外表
3.1.2能更換區域火災報 警控制器的打印紙
3.1.3能保養點型感煙 (溫)火災探測器、手動火 災報警按鈕及火災警報裝置 等
3.1.4能更換區域火災報 警控制器的熔斷器
相關知識:
3.1.1區域火災報警控 制器的保養內容和方法
3.1.2區域火災報警控 制器打印紙更換方法
3.1.3點型感煙(溫) 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 警按鈕及火災警報裝置的 保養方法
3.1.4區域火災報警控 制器熔斷器更換方法

消防設施操作員的基本內容
消防設施操作員的基本內容:
3.3.1能保養消防設備末 端配電裝置
3. 3. 2能保養消防電話總 機、消防電話分機、消防電 話插孔
3.3.3能保養消防應急廣 播設備和揚聲器
3.3.4能保養消防電梯擋 水、排水設施
3.3.5能保養消防應急照 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控制器
3.3.6能保養防煙排煙系 統各組件
3. 3.7能保養消防增(穩) 壓設施
相關知識:
3.3.1消防設備末端配 電裝置的保養內容和方法
3. 3. 2消防電話總機、 消防電話分機、消防電話 插孔的保養內容和方法
3.3.3消防應急廣播設 備和揚聲器的保養內容和 方法
3.3.4消防電梯擋水、 排水設施的保養內容和方 法
3.3.5消防應急照明和 疏散指示系統控制器的保 養內容和方法
3.3.6防煙排煙系統各 組件的保養內容和方法
3.3.7消防增(穩)壓 設施的保養內容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