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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2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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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外包的優勢有哪些?
選擇勞務外包/勞務派遣有哪些優勢呢?
1、企業招聘難,通過勞務公司外包形式/派遣人才可以充分利企業勞務外包的公司專業,解決了其他用工企業勞動力緊張或不足的問題。
2、企業通過外包/派遣用工把一些用工風險分擔在勞務公司身上,因為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人員是與勞務中介公司簽訂合同的。
3、同時還能減少企業的人才儲備,企業不需要養著那么多的閑人。外包/派遣用工的方式企業可以根據業務量來選擇外包/派遣人數的多少。
4、勞務外包指企業把一些非核心的、臨時性、可替代性的部分人事管理工作或者整體流程交給專業的公司去解決,勞務外包/派遣公司根據要求完成自主招聘,人員管理, 薪酬績效等事宜。
5、勞務外包/派遣公司為托管人員辦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續,免除了員工的后顧之憂,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對企業的責任心增強,更具工作熱情。
勞務外包發包時如何防范風
勞務外包合同是外包實施的重要依據,只有詳細、精準、可操作性強的合同條款,才能幫助發包單位有效規避風險。在勞務外包的過程中,企業需要注意多方面出現的風險,但大家可能不知道如何去防范,下面就讓小編來給大家介紹勞務外包發包時如何防范風險?
為了規避風險,發包單位應當在勞務外包合同中要求外包單位依法與外包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工資、福利,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并將勞動合同,工資、福利發放記錄工資發放記錄、繳納社會保險憑證和考勤記錄復印件交由發包單位備案。
外包服務與勞務外包公司的業務經驗、管理水平以及資金實力密切相關。因此,發包單位可以通過招標的方式,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幫助嚴格甄選符合條件的合作伙伴。
除了通過在勞務外包合同中設置科學的外包驗收標準之外,還可以通過設立外包專員或外包小組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外包的范圍、業務流程、操作流程、服務標準等,有效監控勞務外包的各個環節。
發包單位與勞務外包公司加強雙方的企業文化建設,形成雙方互相信任、互相支持、榮辱與共的合作理念。勞務外包成功與否取決于雙方的合作,雙方應從觀念上進行更新,在企業文化方面進行很好的融合,從大局出發通過溝通協調來解決合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諧外包,防控風險。
勞務派遣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勞務派遣員工使用的風險。
隨著法律的完善,法律明確要求勞務派遣適用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其中“臨時性”明確勞務派遣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同時《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對于勞務派遣崗位的比例做出了不得超過10%的規定,而大多數企業的勞務派遣員工,從事的是主營業務的正常工作,部分央企的派遣員工比例甚至超過30%。
這種使用方式本身就是違規的行為,很可能面臨勞動部門的行政處罰,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在階段還存在承擔違規用工責任的法律風險.
法律層面已明確勞務派遣制度的補充性用工性質,企業在實際使用勞務派遣這一用工形式時應盡力去滿足法律的規定,同時探索新形勢的用工形式,逐步實現合規化運營。

國內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相關知識有哪些
國內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的相關知識如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規定的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六十五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