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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22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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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護作為一個結構體系,應要滿足穩定和變形的要求,即通常規范所說的兩種極限狀態的要求,即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所謂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對基坑支護來說就是支護結構破壞、傾倒、滑動或周邊環境的破壞,出現較大范圍的失穩。一般的設計要求是不允許支護結構出現這種極限狀態的。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則是指支護結構的變形或是由于開挖引起周邊土體產生的變形過大,影響正常使用,但未造成結構的失穩。
基坑支護結構設計
1、基坑支護結構設計
基坑支護結構設計的內容包括強度、穩定和變形等三個方面。
強度:支撐體系、錨桿結構的強度和剛度滿足要求。
穩定:主要防止基坑周圍土體滑動破壞、滲流造成流砂(管涌)、支護結構體系的失穩。
變形:因基坑開挖造成的地層移動及地下水位變化引起的地面變形,不得超過基坑周圍建筑物、地下設施的變形允許值,不得影響基坑工程基樁的安全或地下結構的施工。
2、基坑土體穩定性分析
基坑開挖以后,由于坑內土體被挖走,地基的原應力場和變形場都發生了變化,地基可能產生失穩,因此,必須將支護結構與基坑土體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穩定性分析,并采取一定的加強措施,使地基的穩定性具有一定的安全度。《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將這一穩定性分析歸納為:基坑邊坡整體穩定分析、基坑底部土體的抗隆起穩定分析、基坑底部土體的抗滲流穩定分析等三個方面。
3、支護結構選型
(1)支護體系分類
支護體系分為支擋式結構、土釘墻、重力式水泥土墻和放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