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08-20 15:47  
【廣告】






近很多朋友向我們的環保顧問咨詢有關排污許可證的相關事宜,其實早在去年年底新環保法就提出規定,對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投產前向負有排污許可管理職責的部門提交排污許可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后方可投產。取消竣工環保驗收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排污許可證》是《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的簡稱
排污許可證分《排污許可證》和《臨時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的有效期限長不超過五年。《臨時排污許可證》的有效期限長不超過一年。
屬于2017-2019年應核發排污許可證的35個行業(包括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及飲料制造業)的現有排污單位,如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應在今年4月30日前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完成排污登記;今年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行業和單位,應在9月30日前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完成排污登記;新建排污單位,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之前,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持有“廣東省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的排污單位,也應按規定申領國家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
排污許可證實施期限
(一)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屬于2017-2019年應核發排污許可證的33個行業(詳見: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行業和管理類別表)的現有排污單位,如需取得排污許可證但仍未取得的,于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排污許可證;如需登記管理但未進行排污登記的,須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排污登記。
(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除上述情形,納入《管理名錄》的現有排污單位,應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完成排污登記。
(三)新建排污單位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之前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
中國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與產業發展報告編委會
關于編撰《2019-2020中國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與產業發展報告》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危險廢物作為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z的重要內容,受到了黨和國家前所*有的重視。相關部門印發的《“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要求以危險廢物等為重點,實現源頭大幅減量、充分資源化利用和安全處置,并提出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培育產業發展新模式。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于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切實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促進危險廢物源頭減量與資源化利用。
為總結2019-2020年我國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產業發展概況和熱點技術,分析相關政策及其影響、行業企業的發展趨勢和市場前景,以及行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建議,無憂固廢網聯合行業權*機構共同編撰《2019-2020中國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與產業發展報告》。
《報告》編委會由管理部門、科研機構、大專院校、行業協會和領ling企業的資*專家組成,并邀請部分新技術、新設備、新成果研發單位的專家作為特邀編委參與編輯、指導。《報告》的組稿發行工作由《報告》編輯辦公室(無憂固廢網)具體負責。
請各有關單位根據需要,自愿參加,共同做好編輯工作。具體事宜見編輯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