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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3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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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簽字人必須掌握測量方法有效性的要求,授權簽字人需要積極跟蹤標準的修訂、換版信息,保證本實驗室申報檢驗項目所使用的標準和規范的有效性,對標準和規范具體重點內容和特殊情況處理的原則(如檢測結果處于臨界值狀態時如何處置等)以及相關基礎知識應掌握。保證檢測標準的有效性,保證按照檢測標準開展相關的檢測活動,能夠正確評估測量過程帶來的數據不確定度。
煤的工業分析儀各指標的工作溫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測定水分時,爐溫:107℃。
(2)測定灰分時,爐溫:815℃。
(3)測定揮發分時,爐溫:910℃。
溫度偏差
(1)測定水分時溫度偏差±2.5℃。
(2)測定灰分、揮發分時溫度偏差±10℃(或滿足用戶的要求)。
溫度均勻度
(1)測定水分時溫度均勻度±2.5℃。
(2)測定灰分、揮發分時溫度均勻度±10℃(或滿足用戶的要求)。
溫度波動度、穩定度
(1)測定水分時溫度波動度±0.8℃。
(2)測定灰分、揮發分時溫度穩定度±10℃(或滿足用戶的要求)。
計量確認的定義,在實驗室認可活動中,檢定和校準是比較常見的兩個詞匯。檢定和校準是量值溯源的手段,是檢測結果準確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 而“ 計量確認”對大部分通過認可的檢測實驗室還是一個比較陌生的詞匯。《 檢測與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中沒有明確提到“ 計量確認” 這個概念, 但在實際的認可活動中, 評審專家會對計量確認 的過程進行審核。
校準的周期由組織根據使用計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確定。可以進行定期校準,也可以不定期校準,或在使用前校準。校準周期的確定原則應是在盡可能減少測量設備在使用中的風險的同時,維持的校準費用。可以根據計量器具使用的頻次或某種計量器具的檢定內容應包括計量器具的技術條件、檢定條件、檢定項目和檢定方法,檢定周期及檢定結果的處置等內容。 校準的內容可由組織根據需要自行確定。因此,根據實際情況,檢定可以取代核準,而校準不能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