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1-09-11 18:14  
【廣告】





事前審計是指審計機構的專職人員在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及其他經濟活動發生之前所進行的審計。這實質上是對計劃、預算、預測和決策進行審計,如國家審計機關對財政預算編制的合理性、重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等進行的審查;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盈利預測文件的審核,內部審計組織對本企業生產經營決策和計劃的科學性與經濟性、經濟合同的完備性進行的評價等。不同事項的審計調查報告應有自己的特色,形式上多樣、靈活、新穎是審計調查報告生命力的重要條件。
審計報告的出具階段
審計小組首先對整個項目的流程進行回顧編制報告初稿,之后按照既定的審核要求對報告進行修改,國內專業的審計報告公司會在初稿的基礎上征求意見稿,這之后對報告進行定稿操作,征求委托審計的企業對于意見稿的修改意見,如無異議則出具終的審計報告。
完成以上這三個階段之后,后還有一個階段是將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審計小組的工作流程和內容編進檔案并歸檔,完成了歸檔工作之后審計報告公司才算正式完成了該企業委托的項目審計工作,審計報告公司將會對企業的財務情況提出合理的建議以便企業管理者參考。
不能泛泛而談,重點不突出。
審計調查報告重在反映情況,揭露問題,查找原因,提出建議。所以報告內容要突出審計事項的重點,抓住問題的本質,剖析產生問題的關鍵原因,做到有數據、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突出重點,張弛有序,防止羅列現象、報流水賬。
不能淺嘗輒止,停留于表面。
要對審計調查所取得的大量資料來一番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加工、分析和提煉,層層深入,把握事物的特點,不能就事論事,不能被表面現象所迷惑,要注意發現光環后面存在的嚴重問題、漏洞和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