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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16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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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可可法律給大家介紹中小企業合同風險的表現形式
在中小企業迅猛發展的同時,其簽訂的合同數量也越來越多,由此產生的合同風險也在不斷變大。中小企業因其靈活的經營方式,能夠把整體的法律風險分散到每個具體的工作中去,使整體的損失降低,但是合同中的風險無時無刻不在給中小企業帶來很多麻煩,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
一些企業在合同簽訂之時就存在欺詐的動機。企業之間之所以要簽訂合同,就是為了通過雙方的共同履約來將合同中的內容變成現實,否則合同就失去了原本的意義。但是部分企業在簽訂之時就隱瞞了自身的真實情況,有的是根本不具備履約的條件和能力,有的是有能力但根本就沒有打算履約,這就是企業前期的調研和溝通不到位導致的。



安徽可可小編給大家介紹下法律顧問對于企業的作用
1、策劃作用
聘請法律顧問充當代理人和直接聘請其他律師為代理人參加訴訟,其不同之處就在于能否更好地策劃訴訟程序,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在事前保證勝訴。
2、參與內部管理和合同審查等作用
為企業草擬各種規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性文書,起到增強企業本身的素質,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規范化。為企業審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