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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19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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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報告表的主要內容:
(1)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2)建設項目所在地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簡況及環境質量狀況;
(3)評價適用標準;
(4)建設項目工程分析及項目主要污染物產生及預計排放情況;
(5)環境影響分析
(6)建設項目的防治措施及預期治理效果;
(7)結論與建議以及預審意見
環評報告書主要內容:
根據《環評法》《建設項目環保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包括下列必備內容:
(一)建設項目概況;
(二)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現狀;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
(四)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
(五)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六)對建設項目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議;
(七)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
企業自行驗收工作包括如下兩個方面:
1、編制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驗收對象: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
時間節點:竣工后6個月內,可適當延期,但總期限不得超過9個月。
編制單位: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技術機構
編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審批決定等
工作內容:如實查驗、監測、記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和調試情況,同時還應如實記載其他環境保護對策措施“三同時”落實情況,編制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2、成立驗收工作組,形成驗收意見
組成成員: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機構、驗收報告編制機構等單位代表和專業技術
工作過程:驗收工作組現場檢查可以參照我部《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及審查要點的通知》(環辦〔2015〕113號)執行
意見內容:工程建設基本情況,工程變更情況,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驗收結論和后續要求
天津市普林思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目前已開展的監測項目有:水和廢水58項、空氣(室內空氣、工作場所)和廢氣51項、噪聲和振動8項、土壤和底泥8項共四大類125項。相關監測人員經正規培訓、考核,具備上崗資格,掌握部門工作程序和操作規程,有豐富的檢測工作經驗。環評報告,即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是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的預見性評定。根據對項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土壤的監測,對項目所用原材料、可能產生的廢棄物、項目的環保設施的設計的評價,從而評估項目建成對環境的影響(一般只要做好生產不亂排放,環評都能通過,環評報告不是目的而是過程,增強我們企業的環保意識)“環評”是政府要求,各項目需完成環評報告并上報至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