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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0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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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銀行對賬單”入手進行審查:有的企業為了隱瞞銷售收入,將產成品不入賬,直接銷售,所得款項不做銷售處理,在“銀行存款”賬中轉入和轉出也不做記錄。對此,審計人員經其他必要審計程序后,可要求被審單位提供一定期間的“銀行對賬單”,或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并經與該單位銀行明細賬核對后,不難發現其中漏洞。有審計業務需求的朋友可以聯系我們。對此,審計人員經其他必要審計程序后,可要求被審單位提供一定期間的“銀行對賬單”,或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并經與該單位銀行明細賬核對后,不難發現其中漏洞。
利用函證對往來款項進行核實:對于有些單位為了隱瞞銷售行為,假借“預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隱瞞收入的做法。審計人員首先應到銷售部門取得銷售原始證據(出庫單或銷貨單),確定這些原始單據上的銷貨單位與財務賬所計單位相符后,發詢證函與其進行核對金額及付款日期,如對方貨物已收到且款已付清,則被審計單位必定存在收入不入賬問題。審計工作的準備階段審計報告公司會與受委托的企業簽訂委托審計協議并確定審計的項目內容。
事中審計
事中審計是指在被審單位經濟業務執行過程中進行的審計。例如,對費用預算、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查。通過這種審計,能夠及時發現和反饋問題,盡早糾正偏差,從而保證經濟活動按預期目標合法合理和有效地進行。
事后審計
事后審計是指在被審單位經濟業務完成之后進行的審計。大多數審計活動都屬于事后審計。事后審計的目標是監督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性,鑒證企業會計報表的真實公允性,評價經濟活動的效果和效益狀況。
事前審計是指審計機構的專職人員在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及其他經濟活動發生之前所進行的審計。這實質上是對計劃、預算、預測和決策進行審計,如國家審計機關對財政預算編制的合理性、重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等進行的審查;2、突發情況比如被舉報賬目、稅務稽查等問題時,就需要做稅務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盈利預測文件的審核,內部審計組織對本企業生產經營決策和計劃的科學性與經濟性、經濟合同的完備性進行的評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