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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0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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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臨時性指的是程序時間不超過六個月,也就是說派遣工不可能在一家公司連續做個三四年,這個從法律上也說不過去啊。
什么叫輔助性?實際上就是輔助公司主營業務的一些崗位,比如說產品包裝搬運等等,如果是做銷售技術類的,那就不符合這一性質了。
什么叫替代性?也就是說公司因為暫時招不到人,員工休假等原因,可以由派遣工暫時替代工作。大部分公司和派遣工就是利用這一點,但是這種替代性也是有期限的。如果一個派成功在替代性崗位上做了三四年一樣,也不符合這個條件。
勞務派遣工一般不超過公司總人數的百分之十,這個各地有所不同。如果勞務派遣不符合以上這幾個條件,那么很可能會被認定為勞務派遣無效,就是為什么很多公司每隔一到兩年就給派遣工換家派遣公司的原因。
14.勞務關系
勞務關系是指提供勞務一方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間內,接受雇主的指揮與安排,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勞務,雇傭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勞務并按約定給付報酬的權利義務關系。勞務關系的主體類型較多,可以是法人與法人之間的關系,自然人與自然人的關系,也可以是法人與自然人的關系,它的表現形式與內容是多樣化的。

1.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履行以下義務:
(四)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并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五)督促用工單位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已成為一種被廣為接受的用工方式。但實踐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七)協助處理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糾紛;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但并未禁止拆分來使用,故可以約定試用期分開使用。
這第三種觀點,法律明確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可是對于用工單位而言,確實需要試用考察的時間,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因此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可以分開使用。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