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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7-3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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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勞務派遣協議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派遣的工作崗位名稱和崗位性質;
(二)工作地點;
(三)派遣人員數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
(五)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事項;
(七)被派遣勞動者傷、生育或者患病期間的相關待遇;
(八)勞動安全衛生以及培訓事項;
(九)經濟補償等費用;
(十)勞務派遣協議期限;
(十一)勞務派遣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和標準;
(十二)違反勞務派遣協議的責任;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納入勞務派遣協議的其他事項。

勞務派遣VS正式工
簽署勞動合同的單位不同
正式員工是直接與工作企業簽訂勞動合同。而派遣工是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員工與用工企業沒有勞動關系的。
工作地點不同
正式工只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工作,勞務派遣不一定,比如將某人派遣到A公司工作一段時間,A公司不需要了,又可能被派到B公司工作。
福利待遇不同
正式工都有福利,這個福利是從工資總額中計提的,比如說2%的培訓費,10%的福利費等,針對困難職工還有救助金,一些效益比較好的國企還會搞政策房等,這些福利派遣員工是享受不到的,因為派遣員工的工資是由勞務公司發放的,國企內部沒有他們的工資總額,也就不存在提取福利費。

因此,勞務派遣涉及到三個主體,分別是勞動者、中介機構和用人單位。
勞動者和中介機構屬于勞動合同,中介機構和用人單位屬于派遣協議。
而正式工是直接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就是法定責任對象和用工單位是同一個主體。
所以從派遣工轉為正式工,這種說法并不準確。因為法定對象是不同的,并不存在轉移一說。
所謂的轉移,不過是用人單位覺得你合適,把你招為了正式員工而已。也就是和三方中介解除勞動合同,再和用人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相當于辭職換了份工作。

問:接受勞務派遣用工實際發生的費用,是憑發列支還是憑自制憑證列支?
答:根據《國家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規定: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情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因此直接支付給用人單位的勞務費用,需要取得用人單位開具的發列支;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工資薪金支出,可以憑自制憑證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