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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22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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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出庭是進行審判監督的需要。
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履行公訴職能的同時亦肩負監督職能。檢察機關發現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糾正意見。在簡易程序中,檢察機關對法院的監督表現為對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向人民法院提出意見以及對一般程序的糾正等。公訴人不出庭,顯然會導致檢察機關對公訴案件簡易程序監督的缺位。因此實際上,在簡易程序公訴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公訴人出庭在一定程度上也會給公訴工作帶來一定的挑戰
未成年犯罪要坐牢嗎
未成年犯罪,是需要坐牢的,但是應當減輕、從輕處罰。但是如果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年滿十四周歲的人犯特定的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任何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故意傷害致人或者、強、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七條 之一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未成年猥褻未成年構成犯罪嗎
未成年猥褻未成年構成犯罪。猥褻兒童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被告人如果年齡在16歲以下的,不承擔刑事責任;16歲以上如果情節輕微的,也不構成犯罪,構成犯罪的,可從輕減輕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罪】以、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罪】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什么是刑訴中的言辭證據
言詞證據,又稱人證,是法官在刑事實踐中認證的重點和難點。言詞證據通過人的陳述內容來反映案件真實情況,包括證人證言、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供述與辯解、被害人陳述、鑒定人的鑒定結論(一種較為特殊的言詞證據,是鑒定人對和人員提交的與案件有關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后出具的書面結論。)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和被告人供述是證據種類中不穩定,也是潛伏著證明事實情況“危險性”一類證據,正確認證對于保證案件的裁判質量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