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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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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的考試情況
考試情況 教育考試院提醒您:四05年6月記分分為710分,只發成績證明,不發四;但考型、內容與以前相同。從06年1月開始,全國180所使用新教材的大學將試點全新四,其中聽力由20%提高到35%。07年1月全國考生將統一使用新。六級06年6月開始試點。考試的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四、將加強宣傳,使教師和學生真正了解改革的目的和舉措,并通過教師培訓等手段使改革思想融入教學。考試將關注改革措施的后效,跟蹤考試改革對教學所產生的影響,及時調整改革措施,使四、更好地服務于教學。
小自考考生需注意事項
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三)威脅、、、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小自考準備
小自考是各地方自學考試同當地高校聯合舉辦應用型自學考試,由高校組織助學,省自考辦組織考試,考生在高校的自考助學報名點進行報名,交納學費,教材費,考試費,由高校安排老師進行輔導,統一參加考試。
考前準備:首先了解自考助學的開設,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合適的,到報名點詳細了解該的考試安排以及教學計劃,然后交納學費,教材費,考試費,提前復習做好應考準備,小自考有高校老師進行輔導,適合自學能力差的學生。
自學考試報名條件介紹
自學考試學習方式靈活、工學矛盾小、費用低,實行“寬進嚴出”,“教考分離”,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參加自學考試。自學考試采用學分累計的方式逐步完成學業,學習者完成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完成畢業或其他教學時間任務,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準予畢業取得相應,國家承認其學歷。符合條件的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由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有關規定,授予學士。
與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對象、考試時間及學制不同,自考是“寬進嚴出” 。考生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單科考試,合格一門,發一門的合格證書,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請畢業(申請本科畢業的學生還需提供國家承認的專科)。自考是一種自主學習的過程,只有親身體驗過,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學習的考生才是自考的終勝出者(畢業)。學生在經過系統的學習后,通過畢業答辯、英語考核達到規定成績,符合申請條件的,可申請授予學士。并可繼續攻讀碩士和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