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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1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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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名(LISTED)
一般來講,列名僅適用于完整的產品以及有資格人員在現場進行替換或安裝的各種器件和裝置,屬于UL列名服務的各種產品,包括家用電器,醫i療設i備、計算機、商業設備以及在建筑物中作用的各類電器產品。如配電系統、保險絲、電線、開關和其它電氣構件等。產品檢測收到貴公司簽署的申請表、匯款、實驗樣品后,UL將通知您該實驗計劃完成的時間。經UL列名的產品,通常可以在每個產品上標上UL的列名標志并列名標志的用法。
分級(Classification)
分級服務僅對產品的特定危害進行評價,或對執行UL標準以外的其它標準(包括國際上認可的標準,如IEC和ISO標準等)的產品進行評價。一般來說大多數分級產品并非消費者使用的產品,而是工業或商業上使用的產品。UL標志中的分級標志表明了產品在經UL鑒定時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和規定范圍。貼有這一標記的產品已經根據UL出版的船用安全標準以及其它適用的標準和規范進行了評估。例如對工業上用的溶劑這樣的化學藥品,只對其達到燃點溫度時可能發生的火災這一范圍進行評價。某些產品的分級服務和列名服務相同,但一般只是對產品的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進行評價,如在美國,X射線診斷儀這類設備要全國遵守美國法律和有關輻射發射及束流精度的規定,但因為UL只把X射線作為分級產品,所以只評價它的機械性能、電氣性能和其它的非輻射性能這些方面。
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
當一個UL的申請人在取得上述的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后,其產品要以另一公司的名義生產以滿足銷售的需要,可以申請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在這種情況下,得到列名、認可或分級的制造商被允許使用產品名錄里的另一個公司的名字,但該產品除公司代號,產品代號或UL公司認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征外,必須與原來列名、認可或分級產品一致。UL始建于1894年,初始階段UL主在靠防火保險部門提供資金維持動作,直到1916年,UL才完全自立。
UL作為一個獨立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其組成人員也是有特色的,它是由安全專家、政府官員、消費者、教育界、公用事業、保險業及標準部門的代表所組成的理事會管理。UL業務范圍覆蓋了70多個國家和地區,每年有16500種7.7萬次的產品檢驗任務。同時每年有48萬次的工廠檢驗任務。申請公司匯款、寄回申請表及樣品UL認i證書申請人在申請表及跟蹤服務協議書上簽名,并將表格寄返UL公司,同時,通過銀行匯款,在郵局或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樣品,請對送驗的樣品進行適當的說明(如名稱、型號)。有400多名員工,在全球有4萬多個客戶,90億件產品使用UL安全標志。UL的總部設在美國芝加哥,有5個主要實驗室,在亞洲有兩個實驗室:香港和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