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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8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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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制造方法分類
1.鋼制無縫氣瓶
是以鋼坯為原料,經沖壓拉伸制造或以無縫鋼管為材料,經熱旋壓收口收底制造的鋼瓶。瓶體材料為采用堿性平爐、電爐或吹氧堿性轉爐冶煉的鋼,如碳鋼、錳鋼、鉻鉬鋼或其它合金鋼。用于盛裝長久氣體(壓縮氣體)和高壓液化氣體。
2.鋼制焊接氣瓶
是以鋼板為原料,沖壓卷焊制造的鋼瓶。瓶體及受壓元件材料為采用平爐、電爐或氧化轉爐冶煉的鋼,材料要求有良好的沖壓和焊接性能。這類氣瓶用于盛裝低壓液化氣體。
3.纏繞玻璃纖維氣瓶
是以玻璃纖維加粘結劑纏繞或碳纖維制造的氣瓶。一般有一個鋁制內筒,其作用是保證氣瓶的氣密性,承壓強度則依靠玻璃纖維纏繞的外筒,這類氣瓶由于絕熱性能好、重量輕、多用于盛裝呼吸用壓縮空氣,供消防、毒區或缺氧區域作業人員隨身背挎并配以面罩使用。一般容積較小(1~10L),充氣壓力多為15~30MPa。液化氣檢測設備中的便攜式設備上面安裝了通用MICRO-USB充電接口,在進行使用的時候比較方便。
按公稱工作壓力分類
氣瓶按公稱工作壓力分為高壓氣瓶和低壓氣瓶。
(1)高壓氣瓶,公稱工作壓力有:30、20、15、12.5、8MPa。
(2)低壓氣瓶,公稱工作壓力有:5、3、2、1.6、1MPa。
參考標準
英國國家標準BS 5430第3部分《移動式氣瓶的定期檢驗、外測法氣瓶容積變形試驗》、美國CGA手冊C-6.2《纖維纏繞加強型高壓氣瓶目檢和評定指導》、歐洲標準EN/ISO 11623《纖維復合氣瓶定期檢驗和測試》等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呼吸器用全纏繞復合氣瓶(以下簡稱:復合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的基本方法和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公稱水容積不大于12 L、公稱工作壓力不大于30 MPa、用于充裝呼吸氣體,使用溫度范圍為-40℃~60℃并可重復充氣的移動式復合氣瓶。
本標準不適用于車用復合氣瓶。
檢測設備參照國家相關標準
DB37 汽車用壓縮天然鋼質內膽纖維環向纏繞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GB7144-86 氣瓶顏色標志
GB8335-1998 氣瓶專用螺紋
GB/T8336-1998 氣瓶專用螺紋量規
GB/T9251-1997 氣瓶水壓實驗方法
GB 12135-1999 氣瓶定期檢驗站技術條件
GB/T12137-1989 氣瓶氣密性實驗方法
GBl5382-1994 氣瓶閥通用技術條件
GBl7258-1998 汽車用壓縮然氣鋼瓶
GB17926-1999 汽車用壓縮然氣瓶閥
GB195332004 汽車用壓縮然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JB4730-94 壓力容器無損檢測
TSG 27001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標準規則
質技監局鍋發[2000]250號《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質技監總局發2003年4月24日46號《氣瓶安全監察規定》
液化氣檢測設備站點操作時候的氮氣置換:
液化氣檢測設備站點操作時候的氮氣在進行置換的時候,首先來講應該要注意去從車上拆卸氣瓶,用運瓶小車把氣瓶運到物流線上面,之后要注意進行外觀檢測,看又不由鼓包,凹陷,劃傷,如果有的話應該要和標準對比,屬于幾級損傷,如果沒有或者合乎標準那么下一步就是進行氮氣置換了。LNG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之后,關于液化氣檢測設備站點操作時候的氮氣置換,首先應該要注意去打開裝置上的排空閥,再打開連接所在管路的閥門,后打開氣瓶上的瓶閥,讓氣瓶里面的然氣排放,直到沒有氣體排出的聲音。
液化氣檢測設備站點操作時的氮氣置換,應該要關閉排空閥,打開氮氣瓶閥,調節減壓閥使氮氣排除壓力為0.4兆帕,打開氮氣充氣閥給氣瓶充氣,直到壓力升到0.4兆帕,此時關閉氮氣充氣閥,打開排空閥讓氣瓶里面的混合氣排盡我們也就能使得液化氣檢測設備站點進行正常的使用了。0m進口長管拖車氣瓶近12m),其公稱容積為1300-2600L,首要用于集裝拖車或作為蓄能器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