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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1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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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裝完成檢查無誤后,必須進行空載、靜載、動載試驗,其靜載試驗吊重為額定荷載的125%,動載吊重試驗吊重為額定荷載的110%,經試驗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在便于安裝、拆卸的前提下,借助于已有建筑物的基礎、底板等,把塔吊基礎與其結合起來。此種方案成本低,比較理想,但因對構筑物增加了載荷,應經計算確定是否對其采取加固處理。
塔吊能夠隨著主體結構升高而升高,就是在它每次升高時,旁邊都有個小伙伴支撐著它,這就是我們今天再次討論的東西——附墻
塔吊的身高超過獨立高度后,為了保證塔身鋼結構的長細比能穩定塔身的鋼結構平衡不至于失穩,所以要給塔身加一個約束,增加長細比的穩定性。這個約束就是附墻。我們首先看看附著裝置的抱箍。抱框的連接應該是這樣緊密的,塔吊所有鋼結構聯接都是磨擦型的預緊力矩聯接。接觸面必須達到75%以上。框小收不緊,聯結處僅靠螺栓的拉力不靠譜,易松動和拉斷。
塔吊在布置盡量要滿足平面覆蓋要求(同時與已有建筑不發生干涉、群塔之間相互之間不發生干涉),滿足建筑物施工高度內扶墻結構要求,避讓施工電梯安裝位置,(布置塔吊前應先布置施工電梯位置,確保電梯運輸通道暢通。),盡量滿足塔吊常規拆除的空間需求,如必須做特種拆除時,也應會同作業各方合理布置,降低拆除難度。
塔吊使用應具備以下資料:一、使用說明書二、設備生產許可證三、設備生產許可明細四、塔吊產品合格證(附檢測報告)(出廠合格證)五、省內備案證明六、塔吊基礎驗槽記錄七、塔吊基礎施工方案附計算書八、基礎鋼筋材質證明九、基礎隱蔽資料十、砼強度報告十一、安裝、拆除、頂升附墻方案十二、安裝資質、安裝單位安全許可證十三、作業人員上崗證十四、作業安全技術交底十五、安裝過程記錄十六、安裝完畢自檢報告十七、報驗準用許可證十八、塔吊使用安全技術交底十九、塔吊操作規程(含操作保養、維護規程、標準)二十、塔吊“十不吊”二十一、塔吊運轉記錄、交接班記錄、檢驗維修記錄二十二、垂直度測量記錄二十三、塔吊使用檢查、整改記錄二十四、外電防護措施二十五、群塔作業防碰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