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1-08-23 20:10  
【廣告】





6.1.3不受理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2) 認證委托人、生產者、生產企業不能提供有效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境外企業需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3)以ODM生產方式的委托認證;(4) 對同一單元產品重復認證或命名、型號規格等形式不同,但實質為同-單元產品的重復認證;(5) 以OEM生產方式提出委托認證,其生產企業為D類生產企業;(6)其他法律法規、實施規則、實施細則規定不得受理的情形。
樣品要求:通常情況下, 認證委托人按給定實驗室的規定準備樣品。試驗樣品應是在申請認證的生產企業內按正常加工方式生產的產品,不得借用、租用、購買樣品用于試驗,認證委托人 應保證其提供的樣品與實際生產的產品一致。給定實驗室應對認證委托人提供樣品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對樣品真實性有疑,義且認證委托人不能合理解釋的,給定實驗室 應終止型式試驗。
8.5.1 認證證書注銷:8.5.1.1 當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 評定中心應當注銷認證證書:(1)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認證委托人未申請延期使用的;(2)認證委托人、生產者、生產企業由于破產、倒閉、解散等原因致使證書無法正常保持的;(3)由于停產、生產結構調整等原因致使獲證產品不再生產,主動申請注銷的;(4)獲證產品已列入國家明合淘汰或者禁止生產的產品目錄的;(5)認證委托人、生產者、生產企業申請注銷的;(6)認證使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則或者認證實施規則變更, 認證委托人、生產者、生產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滿足變更要求;(7)由于8.5.2.1( 6 )條款情況認證證書暫停, 在認證證書暫停期限屆滿前,認證委托人未提出認證證書懨復申請的;(8)其他應當注銷認證證書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