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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11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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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梁橋式起重機
工作前
a. 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等部件按點檢卡的要求檢查,發現異常現象,應予排除。
b.操作者必須在確認走臺或軌道上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當電源斷路器上加鎖或有告示牌時,應由原有關人除掉后方可閉合主電源。
工作中
a.每班1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較大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
b.操作者在作業中,應按規定對下列各項作業鳴鈴報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 ②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楚通過時,要連續鳴鈴報警; ③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 ④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c.操作運行中應按統一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
d.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
c.起重機大、小車在正常作業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變換大、小車運動方向時,必須將手柄置于“零”位,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后,方能反向開車。
d.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在主、副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相近時,主、副鉤必須單獨作業,以免兩鉤相撞。
e.兩個吊鉤的起重機不準兩鉤同時吊兩個物件;不工作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f.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嚴禁在有負載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g.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⑦歪拉斜掛不吊; ⑧具有爆1炸性物件不吊;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⑩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h.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機,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
工作后
a.將吊鉤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車、小車停靠在指1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護箱開關手柄,切斷電源。
b.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c. 做好交接班工作。

大多數的起重機配件在使用的時候,都需要經過一個磨合期,在這個磨合期期間,要對起重配件做好一定的維護工作,主要的措施如下:
①保持起重機配件清潔,及時調整、緊固松動的零部件,以防因松動而加劇零部件的磨損或導致零部件丟失。
②注意經常檢查潤滑油、液壓油、冷卻液、制動液以及燃油油位和品質,并注意檢查起重機配件的密封性。
檢查中發現油水缺少過多,應分析原因。同時,應強化各潤滑點的潤滑,建議在磨合期內,每班都要對潤滑點加注潤滑脂。
③注意經常觀察起重機配件各儀表指示,出現異常,應及時停車予以排除,在原因未找到、故障未排除前,應停止作業。
④注意起重配件磨合期的工作負荷,磨合期內的工作負荷一般不要超過額定工作負荷的80%,并要安排適合的工作量,防止機器長時間連續作業所引起的過熱現象的發生。
⑤磨合期結束,應對起重機配件進行強制保養,做好檢查和調整工作,同時注意油液的更換。
門式起重機保養步驟:
1.全1面保養門式起重機需要詳細操做。
2.檢查各個電動機的轉速和震動情況,避免過大波動。
3.檢查全部減速器油面,油面在油尺刻度范圍內
4.各個開關的靈活性,查看制動機和減速機的撓性,需要潤滑的,重新加入潤滑油。
5.檢查鋼絲繩端點固定及使用情況 端點固定不松動、潤滑良好無擠壓變形現象。
6.對螺栓和螺母進行逐個檢查,看看有沒有脫落的,或者斷裂的。
7.檢查鋼結構主要接合處的螺栓軸銷連接情況
8.檢查各滑輪,輪緣無缺損、滑輪槽表面光潔平滑、潤滑良好,轉動靈活。
提高門式起重機壓桿穩定性的措施:
1.改善壓桿的約束條件
對于一定材料的壓桿,其臨界應力與計算長度的平方成反比,而壓桿兩端的約束條件,直接影響到壓桿的計算長度。如將兩端鉸支的壓桿改為兩端固定,則臨界應力為兩端鉸支的4倍。
2.選擇適當的材料。
對于長細比大的壓桿,選用普通材料即可,因為材料的彈性模量差別不是很大,如合金鋼與普通碳素鋼的彈性模量都在200Mpa左右,選用優i質材料并不能提高臨界應力。但對于中長桿,臨界 應力與材料強度關系較大,此時,采用優i質材料可提高一定的臨界應力。但效果并不顯著。對于小柔度的桿件,其破壞主要是強度問題,要提高強度,應采用高強度、高質量的材料。施工結束后8小時內不可遇雨(留意天氣預報,合理安排工期),雨后1~2天須待基材干燥后方能進行再次施工。
3.選擇合理的截面形狀
由于臨界應力與柔度成反比,隨著柔度的減小而增大的。所以在不增加截面的情況下,要減小柔度,就應盡量增大截面的慣性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