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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0-01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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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
當一個UL的申請人在取得上述的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后,其產品要以另一公司的名義生產以滿足銷售的需要,可以申請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在這種情況下,得到列名、認可或分級的制造商被允許使用產品名錄里的另一個公司的名字,但該產品除公司代號,產品代號或UL公司認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征外,必須與原來列名、認可或分級產品一致。例如,由UL分級的設備類型有潛水服、防火門、消防員保護裝置和工業用卡車。
跟蹤檢驗的依據現場代表到工廠后主要根據'跟蹤檢驗細則'進行檢驗。'跟蹤檢驗細則'是由UL工程部,在對送檢的樣品進行測試后編制的,這一文件包括對該產品的全i面描述,還包括照片、說明書等。它還規定制造工廠在生產期間經常要做到的各種試驗,其中某些試驗要求對產品的進行,如耐壓試驗。某些檢驗則可以抽樣進行,同時,還規定了現場代表在工廠現場檢查時必須抽查的試驗項目。某個公司通過UL認可,并不表示該企業的所有產品都是UL產品,只有佩帶UL標志的產品才能被認為是UL跟蹤檢驗服務下生產的產品。現場代表根據這類試驗的詳細資料和規定來判斷檢驗結果是否合格。
功能安全標志的必要元素同時包括了制造商所宣告的上述產品功能安全等級。其可代表對應的產品能夠向使用者確切提供其能在安全相關應用中的使用功能。安全等級的名稱會因不同的功能安全標準而異,如安全完整性等級(SafetyIntegrity Level, SIL)、汽車安全完整性等級(Automotive Safety IntegrityLeve1,ASIL)、 性能等級(Performance Level, PL)或類別(Class)。本著UL“知之于測試,陳之以事實”的百年原則,UL中國產品認證秉承嚴謹和獨立的態度,通過科學、專業、詳實、可靠的檢測、檢驗、認證來反映產品的安全指標。制造商一旦使用了功能安全列名標志,即應注明該產品接受評估時所采用的功能安全標準及通過的SIL、ASIL、 PL或Class等級。
UL標志的特征
·列名產品UL標志的4個基本部分不齊全。即UL圖案,“LISTED”字樣、UL管制號、產品名稱4部分不全,或是標識不準確。如UL注冊圖案中U、L兩字母都在同一水平線上,并且標簽上的字是用打字機打出來的,而不是經印刷或壓印而成;“LISTED”字樣不全是大寫的,如寫成“Listed”等;Merrill先生于1894年正式成立了電氣防護局,也就是后來的國家火災防護委i員會電氣局。UL管制號不是由英文字母或數字組成,如全是數字或全是英文,或多于4位等;UL公司的英文字母(Underwrites Laboratories Inc.)全稱缺少字母等;UL列名符號印成橢圓形。
·印刷粗糙,字跡模糊,且偏向一邊。
·標簽的包裝方法與UL的真標簽不一致。帶背膠的UL標簽一般是卷成一捆,500張一捆呈圓拄形,1000張無背膠的標簽(用于一些電線上)呈條狀,每條10張。而的UL標簽是片狀包裝的,通常一片有20張至60張,用黃色光紙做襯底。
·對同一工廠同一種產品的標簽,其管制號是有一定范圍的,但一些的UL標簽不限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