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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21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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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中的申請人(個人)與發明人或設計人可以是不同人嗎?
申請人(個人)與發明人或設計人可以為不同人,根據專利法規定專利法中發明人或設計人,是指對該發明創造技術實質有做出創造性貢獻的人。發明人應當是個人,不能是單位或者集體,如果是多人共同作出的,應當將所有人名稱都寫上。在該項發明創造技術過程中,只是單純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提供物質條件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是從事輔助工作的人,不應當被認為是發明人或者是設計人。
經營地址變更,專利和商標要變嗎?
專利中申請人地址,專利局沒有硬性要求與營業執照上的地址一致,但一般公司名義申請專利,都是采用營業執照上地址,這樣能方便專利后續管理。當營業執照地址發生了工商變更,建議專利申請權人主動變更專利登記的地址。特別是那種沒有代理機構的專利申請,變更地址后能方便接收專利局下發的通知書文件。
商標中申請人地址,是需要和營業執照上地址一致。地址不一致,會影響商標的使用、轉讓和續展。根據商標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申請專利,但未授權,是否可以在產品包裝上將申請號印刷宣傳成專利號,違fa嗎?
不可以,因為這是違fa了《專利法》第十七條規定,申請專利授權后,專利權人有權可在其產品或產品包裝上印刷專利號或專利標志;其相反,專利在申請中或申請中未授權的,不可以將其專利號或專利標志印刷在產品或產品包裝上。同時,也違fa了《廣告法》第十二條規定,其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如果未取得專利權的,不能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并標明專利號。對于專利申請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沒有授予專利權的專利不可以做廣告。
專利分案申請的好處
專利分案申請,是指一個專利申請包含兩個以上發明、實用或外觀專利,申請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專利局提出分案的申請。
分案申請優點如下:
1、克服單一性問題
2、加快專利審查,部分技術方案已認可,但還有一些不確定,分案申請專利有利于認可的方案能盡快出審查結果
3、規避風險,盡可能擴大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4、當將準備授權的專利分案申請,可獲得多個申請專利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