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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9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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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承受靜、動荷載的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其預應力筋—錨具組裝件,除應滿足靜載錨固性能要求外,尚應滿足循環次數為200萬次的疲勞性能試驗要求。
疲勞應力上限應為預應力鋼絲或鋼絞線抗拉強度標準值。(fptk)的65%(當為精軋螺紋鋼筋時,疲勞應力上限為屈服強度的80%),應力幅度不應小于80MPa。對于主要承受較大動荷載的預應力混凝土結構,要求所選錨具能承受的應力幅度可適當增加,具體數值可由工程設計單位根據需要確定。

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工程用錨具在錨固部位的布置,應根據錨具型號、預應力筋 數量、混凝土強度等級等條件,進行局部 承壓驗算。錨具間距應滿足間距的要求。
當錨具下的錨墊板要求采用喇叭管時,宜選用鋼制或鑄鐵的產品,錨墊板下應設置足夠的螺旋鋼筋或網狀分布鋼筋。
錨墊板與預應力筋(或孔道)在錨固區及其附近應相互垂直。錨墊板上宜設灌漿孔,此孔還可用于排氣或安設水泥漿泌水補償器。選用錨具時,應根據張拉設備的要求,使現場有足夠的操作空間。

在試驗過程中,當試驗數據已滿足本節四、2條的要求而組裝件仍未拉斷,此時,在能證明錨具的負載能力大于或等于 Fpm,可終止試驗,并判定試驗結果合格。
注:1、對于錨具用量不多的工程,如由供貨方提供有效試驗合格證明文件,經工程負責單位審議認可并正式備案,可不必進行靜載驗收試驗。
2、用于主要承受動荷載的錨具,可按本節四、4條確定的疲勞應力幅度進行疲勞荷載試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