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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0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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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涉及化學品生產、貿易、使用安全的法規提案,法規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研發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防止市場分裂,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社會可持續發展等。1%且總量大于1噸/年,則必須在2011年6月1日完成向ECHA通報的義務。REACH指令要求凡進口和在歐洲境內生產的化學品必須通過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等一組綜合程序,以更好更簡單地識別化學品的成分來達到確保環境和人體安全的目的。該指令主要有注冊、評估、授權、限制等幾大項內容。










REACH測試是歐盟法規《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 (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是歐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管體系。REACH主要內容是要求證明日用產品中不含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
REACH測試方法如下:
歐盟法規 (EC) 1907/2006 (REACH) 附錄XIV,需授權的備選清單上的高關注物質(SVHC),歐洲化學品(ECHA)分別于2008年10月、2010年1月和6月發布
篩選方法,用液相色譜-質譜儀、氣相色譜-質譜儀、頂空氣相色譜-質譜儀、電桿耦合等離子體光譜儀、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和能量分散光熒光光譜儀(XRF)分析。
REACH測試是歐盟法規《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 (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是歐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管體系。REACH檢測目前國內做的就是REACH檢測法規中的SVHC物質測試,目前SVHC物質已經公布了18批次共181項,REACH認證就是要求這些有害物質的總含量低于0。
歐盟法規 (EC) 1907/2006 (REACH) 附錄XIV,需授權的備選清單上的高關注物質(SVHC),歐洲化學(ECHA)分別于2008年10月、2010年1月和6月發布
該物質已被列入須經許可才能允許使用的候選物質名單中(附件XIV);
該物質存在物品中的濃度大于0.1%(重量比W/W);
每個制造商或進口商每年制造或者進口的物品中該物質的總量超過1噸;
該物質作為此項用途尚未被注冊過。
歐洲化學品(EACH)于2016年6月20日正式公布5批1項高度關注物質,目前已更新至169項物質,REACH法規是歐盟法規中管控i多的一項,而且還在不斷的增加中,其更新的速度也是歐盟法規中快的一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