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12-28 07:42  
【廣告】





短信的證據效力及其認定
短信的證據效力及其認定 離婚案件中短信作為當事人證據的情況相當普遍。比如,證明當事人另一方有,或證明財產權屬關系等。對于短信的效力認定,目前還沒有形成普遍的認識,一般內地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人院報》曾于去年刊登過一個判例,認定短消息可以作為定案的證據之一。雖著手機的普及,上海不得不研究短信作為證據效力的法律理論和實踐問題。手機短信與電子郵件不同,手機短信具有真實性、客觀性、不易修改性、閃存的封閉性特點,同時短信內容不容易。一般的手機功能是不能的。此外,手機短信具有關聯性,表現在二個方面。其一,每個碼只能在一個收發,有發信人的,有時間,有內容,有的還有姓名,通過短信內容查到碼,具有涉案關聯性;其二,兩個號碼收發,具有對應性。從手機短信的合法性來看,要通過合法的入網手續或卡,辦了手續后,合法使用,收到短信是合法的。因此,符合下列情況,還是有依據將短信作為有效證據的: (1)保護手內短信不被刪除;保存好,手機內容有一定的儲存空間; (2)固定下來,公證處的人員公證一下,摘成書面文字,進行公證,具有法定證明效力,對方要提供相當效力大的才能。多數情況下,公證證明是被采納的。 (3)時,交給,當場制成筆錄。辦公證時,注意保存手機型號,品牌,這樣可以證明手機內容是無法修改的,這個一定要公證。 呵,正因為如此,奉勸各位不要輕易將自己的手機借與他人發短信。否由,他人一旦發出不利已的短信,手機持有人不能證明不是自己所發,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起訴離婚條件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對于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或、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準予離婚。 另外,法律還有特別規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法人提交營業執照或其核準登記部門出具的資格證明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或法人或其他組織; 其中自然人應提交明如、等,法人提交當年度經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工商部門、編委等其他登記部門出具的法人資格證明; 其他組織應提交營業執照或其核準登記部門出具的資格證明。同時,原告應確認自己的受送達人和送達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并承擔因送達不能而產生的相應法律后果。

遺產繼承糾紛要起訴維權嗎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 1、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或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受理民事的范圍和受訴人民管轄。 2、通常遺產繼承案件符合上述條件,必須要受理。 遺產繼承糾紛要起訴維權的時候,是否立案往往要根據它是否符合立案條件來確定,如果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話,不立案也符合相關規定。對于遺產繼承不給立案的實際要求跟條件等等,可以來華律網找律師進行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