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12-20 04:02  
【廣告】






專利權繼承的手續
??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但它同樣具有財產權的某些特性,即專利權人有權處置專利權,有權轉讓、贈與、許可他人使用其專利權,當專利權人死亡或者消失時,其法定繼承人或者權利繼受人享有繼承該專利權的權利。專利權的轉讓是指權利主體發生了變更。這種變更可以因權利人自愿轉讓而發生,如買賣、變換或者贈與,也可因法定原因而發生,如專利權人死亡或者消失。
??當專利權人是自然人時,該自然人一旦死亡,其專利權就依繼承法的規定而轉移給有權繼承的人。專利權人如果是法人,一旦發生合并或者解散,其專利權也依法轉移給有權繼受該權利的法人。
??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主體的變更是一種要式的法律行為。即必須經過合法的手續才能履行,必須完成合法的手續才能生效。
??因此,一旦專利權人死亡或者消失,專利權的繼承人或者繼受人就應當在專利局辦理專利權繼承或者繼受手續。—即專利權人為自然人時,必須提交專利權人死亡證明,還要提交可以證明其與專利權人之間存在法定繼承關系的證明,如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夫妻關系證明等,專利權人為法人時,必須提交法人解散或者合并證明,或者要求繼受該專利權的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證明等,經專利局審核后,可以辦理專利權人著錄項目變更手續,由其繼承或者繼受該專利權,并要由專利局予以登記和公告。
在法律上,進口權的規定對于專利權人的意義在于:
??第1,可以有效防止侵權后果的發生。沒有進口權,專利權人就難以在專利產品處于邊境階段在海關將其扣留,而等到該進口產品進入銷售階段,則損害結果可能已經造成。有了進口權,輔之以必要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措施,專利權人可以將侵權產品擋于國門之外,有效地防止損害結果發生。
??第二,可以減少維權成本。專利產品一旦進口,專利權人就只能在產品的銷售階段或使用階段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相對于專利產品進口商來說,專利產28品銷售者或使用者分散于市場的各個角落,專利權人對于這些分散的侵權者分別來請求行政或司法救濟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都是很高的。按照湯宗舜的觀點,如果沒有專利進口權,在很多情況下,“專利權人實際上無法得到救濟”。
??同時,將進口作為專利實施行為,表明專利權人可以通過進口專利產品來“實施”自己的專利。在專利發展史中,對于專利當地實施,尤其是“進口”行為是否屬于專利當地實施,曾有很大的爭論。
相同專利是指同一申請,用不同文種,向多國遞交,從而公開或批準的內容基本相同的專利。
??相同專利、同族專利與基本專利
??同族專利是指,同一發明思想,但內容有所修改或變動的一族申請,用不同文種,向多國遞交,從而公開或批準的一族專利。
??同族專利中的每件專利說明書對發明創造的描述并非完全一致,所以更多的人只稱其為同族專利,而很少使用相同專利或等同專利(equivalent patent)的概念。
??相同專利,同族專利是基本專利的對稱。
??基本專利是一件發明第1次向某國提出申請,獲得批準的專利。德溫特公司對“基本專利”有自己的規定,將該公司最i先收到的主要國家的專利作為基本專利。其后收到的其他國家的同一內容專利,相似內容專利,做為相同專利、同族專利。
轉用發明,是指將某一技術領域的現有技術轉用到其他技術領域中的發明。如果這種轉用能夠產生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或者克服了原技術領域中未曾遇到的困難,則這種轉用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具備創造性。
轉用發明的判斷標準
標準一
??在進行轉用發明的創造性判斷時通常需要考慮:轉用的技術領域的遠近、是否存在相應的技術啟示、轉用的難易程度、是否需要克服技術上的困難、轉用所帶來的技術效果等。
??如果轉用是在類似的或者相近的技術領域之間進行的,并且未產生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則這種轉用發明不具備創造性。
【例如】
??將用于柜子的支撐結構轉用到桌子的支撐,這種轉用發明不具備創造性。
標準二
??如果這種轉用能夠產生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或者克服了原技術領域中未曾遇到的困難,則這種轉用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具備創造性。
??一項潛艇副翼的發明,現有技術中潛艇在潛入水中時是靠自重和水對它產生的浮力相平衡停留在任意點上,上升時靠操縱水平艙產生浮力,而飛機在航行中完全是靠主翼產生的浮力浮在空中,發明借鑒了飛機中的技術手段,將飛機的主翼用于潛艇,使潛艇在起副翼作用的可動板作用下產生升浮力或沉降力,從而極大地改善了潛艇的升降性能。由于將空中技術運用到水中需克服許多技術上的困難,且該發明取得了極好的效果,所以該發明具備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