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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6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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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代理人是指獲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持有《專利代理人工作i證》的人員。
??專利代理人的資格
??專利代理人往往是通曉某一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中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向中國專利局申請登記為專利代理人:
??(1)十八周歲以上,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并掌握一門外語;
??(3)熟悉專利法和有關的法律知識;
??(4)從事過兩年以上的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其中,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是指取得國家承認的理工科大專以上學歷,并獲得畢業文i憑。
??專利代理人資格的取得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考核,合格者才予以登記注冊。《專利代理暫行規定》規定:有中國專利局與司法局、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i員會等有關部門和團體組成專利代理人考核委i員會,對申請登記為專利代理人的人員進行考核、并在業務上監督和指導專利代理工作。申請登記為專利代理人的人員經專利代理人考核委i員會考核合格,由中國專利局登記為專利代理人,并且發給專利代理人證書,即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發給專利代理人證書,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
專利進口權是指專利權人有權制止他人未經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進口合法制造專利產品或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制造的產品,以及進口使用或體現了外觀設計專利的產品。專利進口權主要用于限制他人進口,以充分實現專利的財產利益。進口權包括禁止專利產品的平行進口。
??根據進口權,專利權人有權阻止他人未經其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進口其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需要指出的是,進口權控制的是產品的進口,而不是專利的進口。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決定了專利本身是不能進出口的,因為一國的專利一出國境,就不再有效。進口權的確立使專利權人得以在專利產品從海關入境階段便行使自己的權利。如前所述,1984年通過的專利法并未賦予專利權人以進口權,因此在1992年專利法第1次修訂之前,專利權人并不能禁止他人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進口其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當然,如果他人從境外進口的專利產品在中國境內進行銷售,則專利權人可以依據專利法賦予的銷售權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迂回發明
迂回發明是對已取得專利權的產品制作方法(方法發明),故意加上一些多余無用的步驟,但實質上是與專利發明等同的發明。
??在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應認定迂回發明為專利發明的等同物,實施迂回發明則構成專利侵權。
??(1)迂回發明的技術特征與權利請求書中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有不同之處,但該不同之處完全是由于迂回發明實施了一些不必要多余的步驟而造成的。實質上,迂回發明與專利發明的技術思想是一致的。
??(2)迂回發明是在專利發明已成公知技術后出現的發明,是依據專利技術而很輕易聯想得到的技術。
??(3)迂回發明與專利發明相比,因步驟的繁雜,技術上要略遜一籌。而這種繁雜是為了逃避侵權制裁而故意作出的多余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