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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07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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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場拆遷賠償方案
遇上“禁養”,是否有拆遷補償?該咋算?此外,在“禁養”行動中,部分養殖場還面臨這樣困境:當地征收方首先認定養殖場是違建,接著要求無條件拆除,而不給予拆遷補償或壓低拆遷補償。此時養殖戶該咋辦?今天為大家講講養殖場拆遷補償這些門道。
一、了養區”的定義和范圍,避免合法養殖場被“禁養”
2005年12月29日,全國人民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該法第四十條規定禁止在“(一)生活飲用水的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以及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二)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養區域。”
2016年11月24 日,《關于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65號)出臺,該《“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指出“大力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劃定禁止建設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區域……
2017年底前,各地區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至此,依據該《“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開展治理養殖場行動的浪潮席卷全國。
了解這些,我們也就明白了養殖場的劃定范圍。認清了禁養不是所有的養殖場都一刀切地劃入禁養區。
二、注意整治“禁養區”常用手段,養殖戶要積極主動應對
養殖場動輒數百上千平,如果按照正常建筑來拆除,其賠償費不少。
但是如果征收方換個方式,以“拆違”、“環保關停”等名義進行拆除的話,那么拆遷補償就可以為零補償或低價補償。這樣征收方省了錢,而養殖戶就虧得多了。我們來看看禁養的一些常用手段。
跨省異地報銷大致分為3種情況
一、一次性的異地就醫。(包括出差、旅游時的急以及主動轉移到外地就醫,所產生的問題是不能及時結算費用。)
二、中短期人員流動產生的異地就醫。(如:被外派工作、工作崗位不在參保地人員、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整個的單位是流動狀態的,建筑業等)
三、退休人員異地安置。
長期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的。包括退休后從工作地遷移到安置地的人員,也包括托靠子女無遷移的 人員,所產生的問題表面上是就醫結算不及時、不方便,個人負擔重,實質是安置地的待遇往往要好于參保地,異地安置人員感到就醫待遇不平等。
申報程序
??參保人員只要辦理好就醫手續就可以到異地的定點醫院就醫。和一般購藥的費用可一憑醫保卡到任意一個營業點支取,如果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特定項目)可到已認定的當地定點機構進行住院和特定項目,費用先由個人墊付,自出院之日起1個月內,憑以下資料 由參保單位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
1)保險卡的正反面復印件;
2)已確認的《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3)出院或,屬特定項目的費用需附經市醫保中心審批的《門特申請單》復印件(急診留觀除 外);
4)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費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報銷人簽名);
??參保人員到外地(不包括港、澳、臺地區)出差、學習、探親期間患急病時,可到當地公立醫院就醫, 費用由參保人員自理;經核準的住院(含急診留觀)所發生的費用,由參保人現金墊付后,由單位經辦人憑經下資料 到市醫保中心申請零星報銷:
1)參保人單位證明;
2)保險卡正、反面復印件;
3)出院或;
5)費用(背后有報銷人答名);
隨著農村土地確權的進行,農村的宅基地和土地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近又聽說到7月份,很多地方的宅基地停止審批,今后要想申請新的宅基地會非常困難。
對于那些把遷出農村的人來說,如果因為種種原因還想回到農村,是不是就沒有地建房了呢?返鄉人員如何才能在農村擁有房屋呢?
不要擔心,之前國家下發了《關于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其中就提到,返鄉人員在返鄉后,肯定會涉及在農村租地、租房等事項,國家在政策上也會的支持返鄉人員在農村發展。關于返鄉人員回農村建房就有三個規定,除了建房補貼以外,還有兩項補貼可以拿呢!
返鄉人員農村建房的三個規定
1、屬于返鄉人員自住房的可以改造成農家樂
在很多農村地區,發展農家樂是很有前景的行業,返鄉人員只要自己手里有承包土地和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就可以利用這些農村的資源來做農家樂項目。尤其在一些旅游業興旺的地方,只要做好了,不僅自己能賺錢,也能促進家鄉的發展。
2、屬于集體建設用地的,可以依法用于創新創業
有的地方政府會專門在建設用地中劃出一部分用作返鄉人員在農村修建基礎設施,只要你有想法,敢創新,就不怕當地政府不給你劃分土地。




宅基地,不僅是給咱農民遮風避雨的地方,更是家族的根基,代代的傳承。
近來,有提問我們,宅基地新證《不動產權證書》上有使用年限一欄,難道宅基地也有使用年限了?到期后怎么辦?
△《不動產權證書》內容頁
對于《不動產權證書》上“使用期限”這欄,自家宅基地有證,或打算申請證書的朋友可能都會有所疑惑。對于這一點,國土部作出了解釋:土地上有房屋、構筑物的,由于房屋所有權無使用期限,因此只填寫土地出讓合同中記載的土地使用權起止日期,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XXXX年XX月XX日起XXXX年XX月XX日止”。土地所有權以及劃撥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未明確權利期限的不填寫。所以,大家盡管放心,申請《不動產權證書》不會給你的宅基地加上一個使用期限。
?那“無證”的宅基地呢?會被收回嗎?
近來,還有不少提問,由于歷史、“一戶多宅”等各方面原因,農村有許多宅基地房屋沒有確權并頒發證件,這些“無證”宅基地會被收回嗎?有沒有使用期限限制呢?
農村居民對宅基地具有使用權,這是農村居民的一項重要權利。在法律允許范圍內,農村居民可以對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等權利。其上建造的房屋農村居民毫無疑問擁有所有權。
對于使用期限,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對于農村居民來講是一種福利,是沒有使用期限的。即使農民沒有《不動產權證》,也不存在使用期限的問題。
?還是有證方便、放心,怎么申請?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單獨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屬設施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