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10-28 15:12  
【廣告】









開挖溝槽的底面低于地下水位線,地下水會不斷滲流到溝槽內,造成成槽困難、無法鋪設管基及安裝連接管道。優質五金配件耐用,操作手柄人性化設計,美觀舒適,開啟方便靈活,每一個使用動作經過檢驗,疲勞試驗次數達數萬次以上,滑動輕松自如、無聲,成熟完善的門窗加工工藝,高精密程序控制加工中心進行生產,質量穩定有保障。在分段開挖地槽時,邊壁或底部有水流入槽時,要根據水流位置超深開挖形成集水地坑,安裝潛水泵(潛水泵的臺數和功率大小也要根據現場實際需要確定)進行抽排,保持地槽內的積水量少,能進行土石開挖、槽底夯壓或換填處理、鋪設管基、安裝連接管道等作業。
地槽開挖質量控制要點:
(1)嚴格控制地槽底面高程,在不做超深開挖換填處理時,不得擾動底部原狀土層。
(2)地底部設計標高以上10~20cm厚度的原狀土,應在鋪管前由人工挖除清理至鋪設管道的管基砂墊層下口標高。
(3)如遇局部超挖或發生擾動,應按管道基礎進行夯實或換填砂礫石處理。
(4)槽底如有堅硬物體(如大石塊、地下廢舊砼構筑物等),必須挖除,然后用土夾石或砂、碎(礫)石回填夯實處理。
(5)在雨季施工時,應盡可能縮短溝槽開挖長度,做到成槽快、回填快,并采取預防積水泡槽措施。
(6)一旦發生積水泡槽,應將受泡的軟土層清除,用砂、碎(礫)石換填壓實處理。
根據消耗量標準的規定,如何區分平整場地、挖土方、挖溝糟、挖基礎項目?
平整場地是指建筑場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內及找平。
挖土方是指圖示溝槽度寬3m以外,坑底面積20m2以外的挖土。
挖溝槽是指圖示溝槽底寬在3m以內,且溝槽長大于槽寬3倍以上的挖土;
挖基礎是個統稱,如果采用大開挖的方法開挖基礎土方也是挖土方,挖土方、挖基槽、挖基坑都叫挖基礎。
凡圖示溝槽底寬在3m以內,且溝槽長大于槽寬三倍以上的為溝槽。
凡圖示基坑底面積在20m2以內,且坑底的長與寬之比小于或等于3的為基坑。
凡圖示溝槽底寬3m以外,坑底面積20m2以外,平整場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計算。
若:B≤3m,且L>3B,則為挖溝槽;
若:B≤3m,且S=L×B ≤20㎡,則為挖基坑
若:B>3m,或S>20㎡,則為大開挖土方(長為L,寬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