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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07-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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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公司分享哪幾種情形不用交滯納金?小型財務公司
自查補稅作為稅務機關廣泛使用的一種稅收征管方式,但一諾財務表示,目前存在缺少立法、執(zhí)行隨意等問題。特別是針對自查補稅中滯納金問題,哪幾種情形不用交滯納金?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銅陵財務就為大家介紹一下不用交滯納金的情形有哪些。
1、稅務機關責任導致
《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自查補稅作為稅務機關廣泛使用的一種稅收征管方式,但一諾財務表示,目前存在缺少立法、執(zhí)行隨意等問題。《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八十條對什么是稅務機關的責任作了進一步明確:“《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所稱稅務機關的責任,是指稅務機關適用稅收法律、行證法規(guī)不當或者直法行為wei法”。
2、超過追征期
《稅收征管法》還規(guī)定,除了稅務機關責任外,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稅額超過10萬元)。
提示:超過了3年或5年的追征期,不但不用繳納滯納金,稅款也不用征收。但是需要注意,對于對偷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guī)定期限的限制。
3、應扣未扣稅款
《國家稅wu總局關于行政機關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1199號)明確:“按照《征管法》規(guī)定的原則,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稅款,無論適用修訂前還是修訂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加收滯納金。”
4、稅收政策調整導致
對某一特定納稅事項,由于稅收政策的調整,年度申報補稅時不應加收滯納金。2、超過追征期《稅收征管法》還規(guī)定,除了稅務機關責任外,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比如,國家稅wu總局《關于2008年度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86號)規(guī)定,對于2009年5月31日后確定的個別政策,如涉及納稅調整需要補退企業(yè)所得稅款的,納稅人可以在2009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稅務機關補正申報,不加收滯納金和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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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管理方式向精細化轉變小型財務公司
知責之心是盡責的前提,擔責之能是盡責的關鍵,履責之行是盡責的保證。要厘清商標管理工作誰來干、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首先應根據法律、法 規(guī),對具有商標管理職能的行證zhi法單位明確職責權限、目標責任、履職要求,做到各司其職、相互配合、有為有位;要集中力量、集聚資源、集成優(yōu)勢,強化組織 管理、績效考核、獎懲激勵,形成從要我干變成我要干、從我想干變成我實干、從我愿干變成我真干的良好局面。其次,應根據管理層級科學高效配置資源。如果你不知道,那說明你在這個行業(yè)out了,接下來就讓銅陵代理記賬公司給你們解說一下吧。市級以 上工商機關主要是“出題”,側重加強指導督查;縣級工商機關主要是“解題”,注重組織推進;基層工商所主要是“做題”,負責具體實施。最后,要及時更新監(jiān) 管zhi法理念。各級工商機關要把市場經濟秩序管理的普遍性要求與商標管理的特殊性結合起來研究,對有效做法、成功經驗進行總結提煉,加以完善提高,推進商標 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建設,有效發(fā)揮商標管理作為公共產品和公共資源的zui大效益,真正使商標管理的內容實現由宏觀向微觀轉變、由抽象向具體轉變、由 多頭zhi法向集中zhi法轉變、由封閉式監(jiān)管向互動式監(jiān)管轉變。
你知道什么是注冊公司的經營范圍嗎?小型財務公司
注冊公司經營范圍是指允許企業(yè)經營產品及服務的方向,是其活動范圍的法律界限,因此在辦理公司注冊登記時,經營范圍填寫要謹慎。不屬此例的一般不予受理,對于剪裁票要認真核對剪裁金額是否與大小寫金額(2)購買商品、實物的各種原始憑證,必須附有保管人的驗單或其他領用者簽名才能受理。但一些企業(yè)在辦理注冊登記時嚴格按照要求填寫,但是后期增加業(yè)務后,由于不想奔波辦理經營范圍變更,從而導致了超范圍經營,面臨嚴重的處罰,我們先來了解下什么是公司經營范圍。
注冊公司經營范圍指國家允許企業(yè)生產和經營的商品類別、品種及服務項目,反映企業(yè)業(yè)務活動的內容和生產經營方向,是企業(yè)業(yè)務活動范圍的法律界限。
注冊公司超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運作的后果有:
1、根據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至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2、根據我國《企業(yè)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超出核準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從事經營活動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警告、沒收菲法所得、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
由此可見,在注冊公司填寫經營范圍時,一定要根據自身情況如實填寫,在日后的經營活動中千萬不能做出超范圍經營的行為。